huajent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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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条文了,不懂招考三等书记官的用意, 基本上书记官负责的业务由法律系毕业的四等特考书记官来从事已经算是一种人才的浪费, 更何况是三等特考。 惟一有可能的是司法院对外虽然宣称甄选司法事务官的名额只有五十人, 但是骨子里打算大幅提高甄选的名额, 这样的话就会造成荐任书记官大量流失, 才需要由特考来补充, 但是书记官的业务重视的是经验, 也就是实务上的历练, 这样碰到事情才有应变能力, 尤其是荐任书记官通常都兼任股长的工作, 需要负责指导各庭书记官的行政作业, 没有一定的历练是无法胜任的。 以目前的制度, 一个四等特考书记官升到荐任, 起码要十年的历练, 还不一定可以马上派股长, 说实话我不相信三等特考的书记官会有能力能胜任。 更何况要考上三等的考试, 绝对需要相当的程度, 有这种程度可以选择的类科多的很, 如司法事务官、检察事务官、法制… 在法院、检察署等单位地位都在书记官之上(法制的话在单位应该更是明日之星吧), 何必屈就书记官这个职务?(书记官就是用来服侍法官的,就算是三等进来的也是做一样的工作, 美其名是从属,白话点就叫奴才,法院里都当法官是神,其他人因为天威难测,所以都不敢直接找法官,怕吃排头,只有书记官每天工作都得跟法官接触,如果祖先有烧好香,碰到一个好法官就罢了,否则每天来上班说是有如丧考妣一般,也不夸张) 开庭被法官钉,下庭做不完的行政作业、接不完的当事人电话、帮法官COVER、一大堆的研考, 碰到无理取闹的当事人,被骂也就算了,搞不好还被投诉,一堆狗皮倒灶的事, 毫无生活品质可言… 升到股长有改善一点,但是也是有限啦!(连书记官长都想去甄选司法事务官了,应该不难想像吧) 总之,就我个人在北三院某院的经验, 书记官在法院除了没地位还是没地位(或许别的法院情况有好一点), 搞得我们这些法律系毕业四等特考进来的, 每个都高唱不如归去, 觉得一定是上辈子作孽,这辈子才来这里当书记官, 这样子的待遇、这样子的地位, 还妄想要留住真正的人才,好难哪!
[ 此文章被huajentien在2007-08-10 12:1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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