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gaby於2006-01-12 23:29發表的 :
日前才在找相關罰則,想不到樓主已經整理出來了。
不過想請問一下,機車的記點罰則是和汽車一樣的嗎?
因為有朋友一直在說罰點的罰則尚未立法,所以不算。
.......
駕駛人記點吊扣駕照之規定如何?
記點
點數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 第33條:高速公路違規
第38條第1項:違規攬客
第40 條第1項:超速
第45條:不依規定行駛
第47條第1項第1~4款:違規超車
第48條:違規轉彎
第49條:違規迴轉
第60條第1項:不聽警察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
第60條第2項第1~3款:不服勤務警察指揮、稽查或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之指示者
2 第29條第1項第1~4款:裝載物品不依規定(歸責汽車駕駛人)
第29條之二第1~2項:裝載貨物超重或超過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歸責汽車駕駛人)
第30條第1項第1~2款:裝載物品超重、超寬、超長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
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或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者
3 第43條:蛇行、拆除消音器、飆車
第53條:闖紅燈
第54條:闖平交道或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停車。
汽車駕駛人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照二次,再違反上述條款之一者,吊銷駕照一年。
老實說我不是很清楚
所謂記點應該是指罰駕駛人
但是罰則有分汽機車兩類駕照
我想應該是分開罰的吧
有關罰款金額可以到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ro?page=4355f4ff這裡有非常詳細的罰則
或至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http://www.judge.taipei.gov.tw/應該可以讓你找到你想知道的答案的
祝你行車平安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