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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061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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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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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 不执行 还养那么多年 钱谁出的 别浪费国民纳税钱了
那钱 可以拿去养将来国家的栋梁 救助 善良的的穷苦百姓
那些要废死的人士 你家有被害人再出来说话 不然没资格说要废死
如果没死刑 多杀几个就赚到了 反正也不会死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3 00:32 |
Fay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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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acad1979 于 2010-05-12 16:52 发表的: 到引言文

偷拐抢骗、杀人、放火,不扣到100分就没事.............是吗
那可能一堆人都扣到60再说
坏人先扣到95分再说


其实在第9页的第86楼我有写关于扣分制度的事~
不过在这里我就说一下关于你误会的部分好了~免得你太气…


没扣完100分的人,不是代表就没事,而是要做相关的处罚
而扣完100分的人,则是处死刑,或比死刑更有义意的事
 

所以不是没扣到100分就没事哦!

下面是引用 acad1979 于 2010-05-12 16:52 发表的: 到引言文
台湾有个女法官
可以说「不食人间烟火」
很会读书,只会读书,其它的事..........不方便评论
审理 性侵犯,居然判无罪,理由是(大概,详细的不记得):
犯案地点是一 楼楼梯间最里面那一小块,高约120公公
嫌犯身高175以上,怎么在那犯案,所以判无罪

请问:............嫌犯能不能强迫那女的用躺的
或是用色戒的回文针体位......................你的想法和女法官有何差别
为何法律案件越上级的法院就越多法官................就是怕有女法官这种笨蛋乱判
多人参考讨论不是比较安全吗


对了,顺便说一件事,关于女法官的事…唉
男女生的事,这么说吧~
你说女性在审理方面是笨蛋,也就会有人说男性是禽兽(我没记错的话,那44位死刑犯都是男的吧…)
所以不要轻易拿男女性别的事来判断会比较…………好啦~

不论男或女,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当然我也不例外,但能尽量把自己的缺点改掉对自己永远是好事~
男女性别的话题大多都是聊轻松话题时说出来吧~我想这方面应该可以轻松聊~~
自己桶的搂子,自己扛哦…
我是还好,不会太介意,怕是有些女性不好惹…
那我就遗留你一个人在这边对全天下的女性解释啰,母亲节刚过…我可是很爱我妈的~哈(狗腿)
我走先了
~表情 --->俗辣


太多事可写,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了~哈
天天开心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3 12:48 |
无名小女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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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反对~~有本事犯案就要有本事承受后果
绝不能让加害人有侥幸的心理~~
善良老百姓想要的是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
应该想想如何振兴经济~~而不是想这些所谓的「犯罪人权」


迷糊的小丸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05-14 23:28 |
acad1979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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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Fayeee 于 2010-05-13 12:4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其实在第9页的第86楼我有写关于扣分制度的事~
不过在这里我就说一下关于你误会的部分好了~免得你太气…

.......

不知前因后果的网友请自行参考11页101 楼的Fayeee                                                                               与12页115 楼的acad1979发言
****************************************************
「你说女性在审理方面是笨蛋」这句是你说的,我有说吗,请不要鸡蛋里挑骨头
本人只相信公平正义,我骂的只有那位死读书钻牛角尖的女法官,我看以后要当法官要再加考生活常识了
自认为判决正确,大家却当场呆掉
别忘了我是帮女受害人说话,你还硬要扯到女权只会让你讲的话自相矛盾
要扯女权吗,那废死议题炒热后的下面这个第一个判死刑的怎么说...........女权最大,不能判死刑,是吗
请在案情正确无误、没有误判的情况下说出你的想法
诈领保险金 9个月杀3亲人 魔女求处3死刑 2010-04-08
明明水里没有鱼,却硬要放假鱼进去再来硬凹,只会让人觉的..................你很幼稚

「没扣完
100分的人,不是代表就没事,而是要做相关的处罚」
什么处
罚呢,请说清楚,义务劳动吗,现在早就有了,比较轻的罪才行,重罪没有国家敢实验
杀人放火也有只关十几年的,全部不关的话路上有多少罪犯,那些坏人有多少犯罪机会?
省钱不关罪犯
却让全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胁,合理吗?

最笨的是我啦,看就知道不可能实现的事,却跟你吵这么久

以下是我贴文里的片段,是很从各大网站与文章中抄录的
要看全文以挑出我的毛病的话自行到我发的文章里看,欢迎笔战:
废死刑真的适当吗???

释迦牟尼佛 本身也杀一人救五百人的事迹,
佛陀正是抱着这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心,而杀一救百

欧美有广大的土地可关终身监禁的犯人,这是前题
我们有吗?????????


说终身监禁可以让他们工作养活自己
那监狱用便宜的薪水抢走老百姓的工作,合理吗

监狱里如果硬是要吃闲饭的老大,工作全给小弟做
功劳全算到自己头上,你敢对他怎样???

想吃免钱饭这种人当然要强制劳动扣财产等,但通常也不会乖乖的,至少关着不会让他们再犯罪吧


请问怎么保证废除死刑后,犯罪不会增加
废死联盟里有个网站是 怕死特派员  那表示死刑犯怕死,就该永远保护他们吗

英美的监狱 ~真的可比拟5星级饭店水准 (好像是人民抗议所以才.............)
幕后主谋是废死联盟吧,要用纳税人的钱保障犯人享受的权力,我真..............不要被废死联盟步步进逼

行刑前一刻... 死囚吓到腿软 华视 / 2010/05/01

      如此可以证明,死刑的确有吓阻作用,还能防止犯罪,连死刑犯都吓成这样,那还有什么好反驳的呢,没死刑是没人会怕的

就算是以后法律与制度良好,也不该废死
因为一定会有「像杀白晓燕案的陈进兴一样的人,想试试死刑是什么感觉,那就给他试吧」
文明与法治比我们先进的美国不判死刑后反而杀人狂一堆
所以最近有个州又开始执行死刑了,证明这种人永远都有
以美国民主的程度都认为死刑是必要的,请欧美先管好自己再说吧

这个社会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坏人 为坏人想后路
连黑道都己变立委了,当然会弄一些对自己黑道势力有利的法律啦
说不定整个立法院也早就给黑道立委绑架了
(你不赞成这个法律吗,那你的家人的生命就......)

白晓燕命案当时除了陈进兴羁押外
另一关系人在交保期间还趁隙杀人...
既然犯人就都不尊重被害者的人权了...
又干麻要尊重他们阿??

死刑反而还能让他身上的器官遗爱人间,这不是更好, 多少人等器官等到含恨而终的......
累计犯案除一罪一罚,只能加到30年,也不太合理吧

而最重要的还是教育问题
台湾的教育已严重失衡 连带的价值观、道德感、社会责任...都快荡然无存
在一群野人面前谈法治?! 先说怎样学艋舺出人头地再来谈吧


[ 此文章被acad1979在2010-05-19 10:32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5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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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被废死联盟和人权团体模糊了焦点
去探讨用什么制度来决定死刑或是做个案判决比较
来当作死刑存废的依据

重点在台湾的法律条文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健全
而立法者、执法者和施政者却都避重就轻甚至视而不见

除了一些法条应该修正或是加重其刑外
所有判决也应交由审查会做审议(最好是民间团体组成但非特定意识团体)
在没有陪审团或审查会的监督情况下 一些法官会做奇怪判决也不足为奇
一些检察官当然也就肆无忌惮的不照具体事证做差别起诉
因为他们都无法可管也无退场机制 操弄司法于手中 争议当然也就层出不穷 表情

所以说废除死刑应该是终极目标
但在机制仍不健全和无有效替代方案的情况下 谈废除还太早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5 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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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发现大概是那句「不食人间烟火」让我误会而连想到女性~呵

其实我第一眼看你写关于女法官的事时没有生气或什么的~
就算你直接写「女性」在审理方面脑袋有问题而不是写「女法官」,我也不会对你生气都哪里去~因为我大概知道你要写的重点不是这个
~
况且你整个人就是很有正义感,怎么样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吧~~~哈


只是感觉这么有正义感的人若被女性误会你真正要表达的含意有点可惜~所以顺道一提说了出来~
既然是误会一场,那更没有什么好说的啰~~~况且只是小事一件~~~呵呵

反过来我才希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在这儿跟您道歉~~~~

关于扣分制度的事,其实我也是一个概略的想法,所以也只能大概写一下给大家看看参考参考而已哩~说白一点是有点写好玩的…不过我发现有些话还真的不能乱写…,特别是这种严肃的话题,哈…只是,如果觉得好那当然高兴都来不及~如果没有什么参考价值,我当然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
主要是社会若能更美好、更安定~~无论是什么法,能做到这样就是好法啰
~~
至于你问我关于「没扣到100分的人,是什么处罚?」,这可能问你比较适合~呵

什么处罚都可以~只要是有用的处罚就是好法规,有些随着时间的改变,某些处罚也要跟着改变,所以我就没写那么多,只打个比方写个金钱赔偿的例子~真的写的很完整可能要成一本书才能让各式各样的问题有个正确答案,毕竟简单的几句话时常不能代表一个人真正要表达的内容及含意,只是若有人问我,我会尽量回答,主要不希望我写的东西让别人有误会什么的,所以不论是严肃的问题或轻松的话题,可以的话我应该都会尽量回答~~~不过真的只能尽量,哈…毕竟任何话都还是会有人有意见,不过我倒是不会那么排斥不同的意见~反而还要谢谢你让我上了一课,以后还请你多多指教啰~~ ^^
 

「女权最大」?虽然不知道这句话哪里来的~不过如果我有哪里写的不好,还请见谅~或是你有任何想说的话都可以跟我说~我会看的~


说了那么多我自己的事,也说一下这里的主题~~
死刑的存废议题,我觉得人渣就不用「久留」~如果留着他的用途实在不多,甚或更糟,那更是没有留着他的理由了…
人渣以外的人……那就看情况再做处置啰~


太多事可写,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了~哈
天天开心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6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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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没看到你的回应,原来你写在我楼上……还是我眼残上次没看到… = =


是不是有一个观念我写的不是很清楚呢~不过没关系,我就做个说明
~~
没扣完100分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呢?

譬如他只扣了几分,那一定就是犯了小小的罪,是不是
~
譬如他去偷了别人的东西,那依照现在台湾的处理方式可能就是把他关起来反省,但大多放出来后还是照偷不误,有的规劝也没有效果…


那要怎么办呢?我想应该不是关他一辈子啰…

所以我才想到大概连关也不用,当然规劝还是要,只是说就不用关了,以扣分的方式来教育。扣越多,「惊喜」越多~~相信他会知道他只剩几分可以扣的机会,也藉此让他思考~不然永远就是关了又出来一直循环,没有效果,永无止尽…还浪费人民纳税钱来关他、养他…(再说详细一点,大概就是留几间监狱专门关重大恶行的人吧,至于其他轻微罪行的人就不用关了~反正关了也没用,也不可能关他一辈子,所以就不用关了,不然也只是浪费时间和人民的金钱来养他而已
)

扣完100分或快要扣完100分那是非常严重才会扣那么多分数,甚至100分全都扣光还不够变成负的人,应该就是没救了…

还没扣到100分的人,就是金钱上的处罚或其它,看他犯的是什么罪啰~只是最后一律再加上扣分就是了
~

不过我也说过,我写的扣分制度写的很简略,细节上当然没办法一一交代,真的要交代可能要写成一本书…   真的要写我也还没有那种专业能力可以写…所以也只能提供一个想法给大家参考~~看看就算了~~或是真的遇到有想法有能力的人也不错,若觉得可行,也是好事一件~~觉得不好也没关系,再想其它的办法也是可以
~~

对了,你有在问我赞不赞成死刑这件事吗?还是我想太多??

我个人认为我写的是满清楚的…

不过我再说一次也无仿,目前我是赞成死刑的,甚至认为死刑可能还要用很久~用到看会不会发生奇迹为止…像是有那种让他吃了药后会忽然转性变好……


唉~~有些人渣就是很适合判死刑,至于人渣以外的人,例如自卫或其它原因,当然就是另行再作处置
~

ps
:你不会笨呀,你能有肚量跟一个你根本不想沟通的人聊就是最大的优点了~怎么会是笨呢~ 还很难得
~
只是在跟对方沟通的时候身段若能放低一点,我想效果会更好哦
~~ ^^
在关心社会之余,到底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关心身边的人事物会更适合,我想这也是每个人的课题~~ 当然我也不例外~~呵


最后祝你这么有正义感的人能快乐、幸福又平安~~


太多事可写,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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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7 17:26 |
Fay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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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个前提…因为acad大大您是在同一个地方编辑,这是没关系,只是有些问题虽然已对您解释过了,不过同样的问题在您重新编辑后 仍然没有任何改变…我快看不出您是哪儿对我有疑问,只能猜测您只是「忘记」修改,所以在这儿跟您说抱歉了…

最后我就挑几个问题来回答您好了……
你问「省钱不关罪犯,却让全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胁,合理吗?」
不是不关,而是看情况来关~
除了重大恶行或其他特殊原因外,很多犯人我认为关是没有用的,只是关了又出来一直循环而已,没有任何效果,甚至还有人想被关吃免钱饭(夸张)。

对于这些人你要怎么办呢?
像这种人我也觉得义务劳动没用,所以才会想一个扣分制度出来治他们。
扣完分后当然还要搭配其它教育或处罚的措施,至于处置的内容是什么,就要看他犯什么罪,视情况而定。再说这不是我随便说说就一定对…就不便在这里高谈阔论了…(以上划线部分顺便回答您问的「没扣完100分的人是什么处罚呢,请说清楚」这句)

至于我会写说「监狱留着可以拿来关重大恶行的人」,不是用来关他一辈子,而是用在判决前,判决确定前总是要找个地方把他关起来吧…总不能放他在外面流浪……,或是有串供疑虑的,大概也是要先关一阵子,或是又有其它原因也需要都是可以讨论的~
 
 

如果您有仔细看扣分制度的话,不知有没有发现,减少一堆没必要关的人后,是不是也顺便解决你问「欧美有广大的土地可关终身监禁的犯人,这是前题,我们有吗?????????」的问题了呢~~ 呵呵~

ps: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在自问自答了… = = 我就写到这儿了……
pps:忽然发现我写了很多关于扣分制度的事…我看我就别再写了…再写下去真的要出书了……表情


[ 此文章被Fayeee在2010-05-18 22:14重新编辑 ]


太多事可写,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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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8 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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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制度就像现行交通记点那样
问题还是在执法的公正性和法规涵盖范围
我并不觉得会比修正法条来明定出更多罚则要好(包括政法检警调媒体立委民代等等通通都要纳入规范)

台湾司法号称独立 但其实还是掌握在特定人士手中
司法改革喊很久也没啥成效 黄牛和黑手依然逍遥法外
我对废死和人权团体的一些主张是有认同
但无法理解的是 那些高知识分子怎么尽在干本末倒置的事
台湾政治对立已经很严重 他们在那瞎搅和也只是模糊焦点罢了
而更惨的是还真的有许多人被他们误导 尽说受害者才有资格决定这问题

其实废除死刑和死刑替代是一样的
但在现行法律未大幅修正下 贸然废除只是让这个社会更乱而已
不去想有效的替代死刑办法进而倡导推行
却用人权、潮流论来试图说服大众 这不是很荒谬吗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9 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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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篇也改了
香水达人虐死女友还拍光碟 判无期

检方形容黄女遭虐杀过程「惨绝人寰」,电击、剃头,而求处死刑,但板桥地院法官认为宋「并非具有直接杀人犯意」
请问凌虐好几次,而且宋担心凌虐黄女的事曝光,在黄女临死前,强逼黄女写下遗书自称宋协助她戒毒,她自己因吸毒恍神受伤,若出了事与宋无关等。

知道可能会死,逼黄女写遗书,竟可以说无杀人犯意............很奇怪的判决,让他们一起在下面玩不是更好
-------------------------------------------
争议判决…用脚踹死人 无杀人犯意?

杀人罪假释中的潘资敬,疑因不满候车的张中照看他一眼,把张打倒后用脚猛踹,致张颅内出血死亡,检方以杀人罪求处无期徒刑,法官认为脚踹没置人于死犯意,改依重伤害致死罪判处九年半徒刑。

检察官表示,潘资敬酒后见到不认识的路人,无缘无故踹死人,手段残暴,被害人家属迄今仍不愿原谅他,检方已提上诉,请二审依杀人罪重判。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潘资敬只是徒手与脚踹,行凶的动机只是要伤害对方,「手段尚非凶残」,张是因跌倒致后脑受重伤不治,才依伤害致死罪判刑。

还在假释中就犯案,不是要连前罪也一并起诉计算吗,而且张倒下后,潘又连踹多下,他不知有致死可能吗,竟然判那么轻
以后大家要勤綀拳脚功夫,不小心打死人也只是轻判而己啦

就算以后法律制度比欧美还要完善,终身监禁反而让杀人犯赚更多,反正不会死当然要多杀几个
法律以经很努力防止犯罪了,却还有人偏要杀人,这些人应该有和受害者同样的待遇
赶快判死刑捐出器官来比较好吧,一堆人在等呢


[ 此文章被acad1979在2010-05-19 10:27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9 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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