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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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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电脑组装DIY ( Do It Yourself ) 至少要看懂哪些英文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6-05-16 13:51 |
pkkbkraa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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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30389

老大
这我几百年前就贴过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05-16 13:59 |
woolswell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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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哉!

硬体讨论区,近日怎么了?怎么又开始盗文了,好死不死,还盗到小弟的哥哥的文!

真是无言。理论上是要锁文的,不过,真想看看是不是还有白目级的大大,献花给楼
主,让pkkbkraa兄看得七窍生烟。为了大家的乐趣,就不锁文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6 14:11 |
pkkbkraa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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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oolswell于2006-05-16 14:11发表的 :
怪哉!

硬体讨论区,近日怎么了?怎么又开始盗文了,好死不死,还盗到小弟的哥哥的文!

真是无言。理论上是要锁文的,不过,真想看看是不是还有白目级的大大,献花给楼
.......
我哪有七窍生烟...
反正文章就是要让大家到处转贴...
谁知道会转回到这里来= =...
发文而不搜文...怪哉= =
连发文的标题都一模一样= =
在想说要不要建议站长在发文的章系统会比对一下标题有没有完全相同的= =...
就像注册的时候比对有没有相同的帐号一样= =
这样就不会那么多人犯这种错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05-16 14:23 |
gtt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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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 pkkbkraa 大大的那篇 好像较精彩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6 14:26 |
woolswell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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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体区本来就不能盗文,还盗到自己人的文,当然是错的。

不盗文,标题相同有何不可。在生物界,小弟也是人类,与pkkbkraa大大应是同类,并无不妥啊!

不是标题问题啦!男人都可以有老婆。「老婆」的名称相同根本没错,但是连人也相同,那就不对
了。(真是一堆屁话,哈哈~~)


[ 此文章被woolswell在2006-05-16 16:20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6 15:18 |
SaintChris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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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会员有25%的发表文章是盗自己人的帖耶!机率好高说...

人海茫茫,世界真小呀 XD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5-17 04:10 |
MaverickWu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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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Doctor Mike Whiskey~~~~Doctor Mike Whis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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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5-17 04:10发表的 :
这个会员有25%的发表文章是盗自己人的帖耶!机率好高说...

人海茫茫,世界真小呀 XD
......
只是说,版上有没有盗文相关规定呀?! 表情


~只要是药,管你中药西药,对症叫下药,不对症叫下毒~
~~小弟的BLOG:http://tw.myblog.yahoo.co...ikeWhiskey
~~欢迎大家指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7 07:19 |
woolswell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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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MaverickWu于2006-05-17 07:19发表的 :

......
只是说,版上有没有盗文相关规定呀?! 表情

........................................................................................................................................
以下是盗文的相关规定:
技术讨论重要规定-务必观看后再发文-----技术讨论区版主kinta公布  发表时间:2006-04-5 19:39

01. 转贴其他论坛的文章或档案连结时,请注明为转贴,否则视同盗连,严格禁止转贴未经原创者(用自己的网路空间与人分享)同意的档案连结!若经同意转贴后需注明出处来源。
08. 喜欢灌水, 洗版, 漫骂, 耍白, 不遵守规定者,将依各版版规严格惩罚,屡劝不听者将永久封锁帐号。

09. 本论坛注册会员及有可能发表之访客,将对其文字,图片,及其它媒体上之发表负法律上全部责任,一切言论并不代表或绝对等同本论坛立场。


........................................................................................................................................
woolswell的说明:
1.法律不溯既往,技术讨论区也不溯既往。上述规定时间为2006-04-5 19:39 。
  pkkbkraa大大原作,发表时间为2004-11-14 05:08 ,且有注明「转贴」,当时,完全符合
  规定。

2.他人文章,注明「转贴」并未冒充原作,尤其是2004年代,数位男女并非公开的论坛,无不可。
  2006年四月以后,数位男女大部份版区,对外公开,许多版规内容作了大修正。技术讨论区对转
  贴文,已有特殊的定义。转贴文冒充原作,就变成了「盗文」或「盗贴」。

3.常到硬体讨论区的朋友,应知道小弟对「盗文」或「盗贴」的厌恶及仇视。这不是小弟个人问题,
  而是爱护或珍视「数位男女」应有的态度!
  「数位男女」由「地下论坛」走向合法、公开的堂堂皇皇「地上论坛」已有数月之久,三月中旬
  ,开始蜕变时,许多会员担心「数位男女」是否会因此而一蹶不振。幸好,经版上先进(当然也
  包含本家兄弟MaverickWu大大)的规划引导,及全部会员的共同努力,「数位男女」转型得出
  奇顺利。

  硬体讨论区,不是「数位男女」的热门讨论区。硬体讨论区对「数位男女」没有太多贡献也就罢
  了,如果本区任何言论或文章,因发表不当,或小弟把关不严,造成「数位男女」任何伤害,那
  么,身为管理团队的小弟,甘脆一头撞死算了!


......................................................................................................................................
本楼楼主大大,在硬体讨论区,算是第一次盗文。小弟本次是故意不删文,原因于二楼已说明。至于
,他在其他地方的作风,小弟没兴趣,也不能逾越干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7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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