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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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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刑法 - 故意
甲恨乙女移情別戀,決定將乙殺死。某日晚間,甲埋伏在乙必經之路,等了許久,看到乙與新歡丙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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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8-31 21:34 |
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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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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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daphne23 於 2010-08-31 21:34 發表的 刑法 - 故意: 到引言文
甲恨乙女移情別戀,決定將乙殺死。某日晚間,甲埋伏在乙必經之路,等了許久,看到乙與新歡丙出現,但因夜晚視線不佳,乙丙又一直摟摟抱抱,甲雖然覺得開槍也可能會擊中丙,但因等太久而尿急,想趕快了事去上厠所,於是就瞄準乙並扣下板機。但乙命不該絕,這一槍只把丙給擊斃。試問甲的刑責為何?


甲之主觀:
擇一故意,申言之,對乙直接故意,對丙間接故意。

甲之論罪:
A說:論一個殺人既遂(甲只預見會殺死一個人)
B說:論殺人既遂+殺人未遂,依55條從一重論殺人既遂。

結論:B說較可採。(甲只預見會殺死一個人,萬一運氣好一箭雙雕勒?)


比較麻煩的是,假如乙在擠跨年演唱會,甲開槍,如果依B說,那真不知道該怎麼論罪。(假設現場五萬人,那要論幾個殺人未遂表情)

但依A說,若不小心打死兩個,就無法自圓其說了。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10-08-31 22:17重新編輯 ]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31 22:09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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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意欲要素必要論』,這是未必故意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9-01 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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