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是只有你會貼東西! 可以一次回文,不需分層灌水!這是基本常識。
第二、在不當的時空背景下,產生的怪胎制度,本應檢討。
第三、現在的公務員早就沒有18%的福利,這點很多人都知道。
第四、當軍人不表示你有種,只是你當初對職業的選擇,一個工人從出師,到退休,也不是在為社會奉獻自己的能力嗎?當軍人沒有比較高尚。
第五、阿扁有無洗錢,法院三審裁定說的算,不是你引用的哪位小田說的算。
楔 子
所謂18%優惠存款利率,是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初期,為了吸引公務員而設下的種種優惠福利措施之一。按照當時的規定,公務人員從每個月的薪資撥出一定比例金額做為養老金的本金,退休之後則由政府以年利18%的方式,按月撥付利息給這些退休公務員,所以,所謂「優惠存款」的本質,其實與一般的壽險無甚差異。
不過,問題在於,年利18%的利息實在太高,所以,當公務員退休之後,所能領到的退休金加上養老金利息,其金額比上班的薪給還要高!舉例來說,一個委任五級功俸十的公務員──基層公務員的最頂級,其退休時的薪資是51,740元,如果他所有的年資都用18%來計算的話,那麼他退休之後,一個月將可以領到62,384元,退休之後的薪資是退休前的1.2倍!
有鑑於這種「退休比做事領得多」的不公平現象,政府於民國84年起廢除了18%的優惠利率,可是,在84年以前擔任公務員的人,其84年之前的年資仍然享有這種優惠,簡言之,拜18%所賜,一直到民國109年為止,所有退休的公務員都可以領到比他們工作時更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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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18%優惠存款總體檢
黃世鑫(台北大學財政所教授)
★既得利益者的權益保衛戰
在利率大幅下滑,政府財政困窘,以及勞工失業問題日趨嚴重之情勢,18﹪的軍公教退休金優惠存款的問題,又再度引發各界的關切。新上任的第十屆考試委員於九十一年九月五日考試院第一次會議中,即根據李慶雄委員有關檢討利息補貼之公平性之提議,決議責成銓敘部應對「軍公教優惠利息補貼政策進行研究評估,於三個月內提會討論。」銓敘部並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完成。
然這一份曾五次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研商而被列為「密件」的銓敘部「評估報告」 ,雖然其分別就法制面、信賴保護原則、政府財政負擔、退休生活保障、社會影響層面等加以研析,但其所得結論和建議方案,卻遭台灣日報記者溫貴香曾以「又見既得利益者自衛權益」為題,作如下之評論:「軍公教人員優存制度經過三個月評估又回到原點,仍維持限制,整個改革阻力來自各政府機關本位主義與既得利益護盤結構下所產生的荒繆結論,國庫吃緊卻能支應高達四百五十億元的利息,而且整個改革過程看不到對社會群體公平性的考量,有的只是既得利益者的權益保衛戰。」大哉!斯言!
惟如果詳細審閱整份「評估報告」,溫貴香所稱「荒繆結論」以及「既得利益者的權益保衛戰」,卻又似乎「語多保留」;且問題不在「評估報告」之結論:「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之補貼政策,經本部蒐集相關數據資料並邀集有關機關研會商,經通盤審慎評估分析結果,有關十八﹪之優惠存款部份,建議已辦理退休(伍)及今後陸續辦理退休(伍)之軍公教人員,其一次退休(伍)金及養老給付十八﹪之優惠存款利率,仍與維持,、、。」而在其對蒐集之相關數據資料之詮釋和論據之「荒誕不經」!同時,其更突顯保守「自肥者」,無視我國社會在政治、經濟正處於「巨變」(Big Transformation)之歷史關鍵階段,而抗拒改革之冥頑不靈的心態。
★由一黨專政之獨裁體制蛻變為法治國和民主過程的問題
18﹪的軍公教退休(伍)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問題,非只是關係數十萬軍公教人員之利益,以及政府財政負擔的一般性公共政策議題,其更牽涉全國總資源在「全民」之間的分配之「公平正義」;同時,其就如同中國國民黨的黨產,係過去半世紀「黨政軍」一體之威權統治下的殘餘,係「封建政治」的遺留;故正如von Arnim(1993)在論及前東德SED之黨產所指出者:這是一個由一黨專政之獨裁體制蛻變為法治國和民主過程的問題。其所關注的是:這些於原屬於獨裁體制之軍公教於獨裁統治期間所蓄積的「既得利益」之「法」的定位問題 。因此,其是非曲直,有必要就合乎民主憲政之「社會法治國」 的財政觀點,加以深入之頗析。惟所謂的財政觀點,並非只是著眼於政府的一般性財政狀況,尚包括軍公教退休(役)制度之合理性,以及人民之租稅負擔。
綜合分析現行之軍、公、教的退休制度,以及已退休者之實際的經濟條件,大致上,可以得到下列幾點結論:
第一,在現行制度之下,退休年齡並不限於六十五歲,從五十歲開始,即可選擇支領月退休金,其所得替代率均可高於70﹪以上。就目前實際之退休者,其退休年齡平均為五十六歲;且平均年資,公務人員為28年,教育人員為 32年;所得替代率均高於70﹪以上。同時,近年來之退休者,支領月退休金者,比率大幅上升,高達80﹪以上;如果扣除只能支領一次退休金之任職僅為十四年之退休者,則可能高達90﹪以上。
★合理化18﹪的優惠存款,毫無任何根據
具體而言,在月退休金之所得替代率如此高的情況下,支領一次退休金者,應只有兩種情況:一是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另一則是基於「理財規劃」等個人因數,換言之,與其退休後之經濟安全的保障無關。根據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託之調查,現職之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其退休時選擇完全支領一次退休金者,約只佔12﹪,而且月接近退休年齡者 ,選擇完全支領一次退休金者,比率愈低,僅佔9﹪。同時,選擇完全支領一次退休金者之原因,主要為「可自行規劃、運用或應不時之需」,或「政治經濟均動盪不安,政府財政不佳或制度隨時在改,沒信心領月退」;如果是真正考慮退休後之生活保障,應均選擇月退休金。
第二,目前適用18﹪優惠存款者,大致上分為三類,從所謂「保障退休者之生活」的政策目的而言,18﹪的優惠存款對這三類的退休者之意義,各有極大之差異。
(1)支領月退休金,而將公保之養老給付儲存18﹪的優惠存款;這一類的退休者,教育人員為52.73﹪,公務人員為50.22﹪。對這類退休者而言,由於其退休後,每月已可領取所得替代率超過70﹪的月退休金,故18﹪的優惠存款之利息收入,從生活的保障而言,只是「錦上添花」,讓其退休後的所得反而超過退休前的工作所得;這是「極端不合理」!
(2)自願選擇支領一次退休金者,其一次退休金和公保之養老給付均儲存 18﹪的優惠存款;這一類的退休者,如以儲存金額二百萬元為估計基準 ,教育人員為27.63﹪,公務人員為15.03﹪。對這類退休者而言,如果根據前節之估算,其所領之一次退休金和公保之養老給付總金額,應在400萬元以上 ;這類的退休者,如果重視的係退休後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之生活保障 ,其應會選擇支領所得替代率70﹪以上之月退俸(絕對金額在四萬二千元以上)和約120萬元的公保養老給付;因此,如其選擇270萬元的一次給付,應是基於其他個人因素之考量。
(3)任職滿五年未滿15年只能支領一次退休金者;教育人員為18.16﹪,公務人員為35.19﹪。對第三類之退休者而言,其一次給付之退休金之所以金額低,主要係因服公職之年資不滿十五年,換言之,不論其「退休」原因為何,其所支領的,嚴格而論,並非真正的「退休金」,也就是與是否能「保障其退休後之生活」,並無關聯。
因此,就現行軍、公、教之退休制度,以及實際上退休者所享有之退休金給付額度,已經相當優渥;其對退休者之保障程度,遠超過其他西方先進國家;因此,如還以所謂「早期軍公教人員待遇較低,連帶影響其退休金實質所得偏低,以致每月領取之優惠存款利息金額有限,取消或調降十八﹪優惠利率,將嚴重影響早期退休則領一次退休金人員之生活及既有權益。」的說辭,冀圖合理化18﹪的優惠存款,毫無任何根據!
★背離社會法治國,極端「不公不義」之18﹪
總結而論,取消18﹪優惠存款利息,對軍、公、教人員,政務人員,中央民意代表,地方政府首長而言,只是所得替代率從100﹪降到70﹪,但其除仍有100至180萬元的養老給付外,每月之總收入(月退休金加上養老給付之一般利率利息收入),最低在40000元以上,最高可達到近70000元。不過,政府未來十年每年減少之優惠利息補貼負擔,高達560億元以上。
對照當前的國家社會、經濟和財政情勢:(一)由於人口老化,社會對國民年金制度的建制,需求殷切,而目前審議中的國民年金制,繳費25年,每個月所能領取的年金,只不過區區8000元,但鑒於當前的財政狀況,基於財源的考慮,遲遲未能立法通過。(二)七、八百萬勞工退休金的問題,即使審議中勞工退休制度改革之後,加上勞保養老給付年金化,其所得替代率,仍不超過30﹪。(三)行政院為了紓解當前日益高升的失業問題,解決失業者燃眉之急,推動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方案200億元,以及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方案500億元,也因財源問題,而受到延宕。
在此種嚴峻的情勢之下,此種完全背離社會法治國,極端「不公不義」之 18﹪的優惠存款制度,如仍繼續維持,其會衍生何種政治影響效果,為政者,實不可輕忽!
=====感嘆啊~什麼叫經濟不景氣~哇龍某災殃,因為哇A頭家係國家==========
真不知道,軍、公、教、民意代表有沒有被降薪過哦.............
還有....不要以為我家都是做工的,因為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