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22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P10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未满十八骑车肇事,其父母有无连带刑事责任?
未满十八岁,又无驾驶执照,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06 23:41 |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刑法没有连带责任 表情
保证人地位是有-->保护者保证.但是是对儿子
小孩将风险提升至实害.父母对发生实害的部分可能没有保证人地位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07 00:26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实务判例父母无连带刑事责任,但是民事有连带责任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q8791042) | 理由: 感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9-13 21:27 |
selena5676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3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个人浅见:
父母毋庸连带负刑事责任,不符合保证人地位。
若被害人附带主张侵权行为之损害赔偿时,父母则有连带责任。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q8791042) | 理由: 感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14 00:37 |
angushua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父母是有可能成立不作为的XXX罪
因为父母如果知道小孩没有驾照还把车子给小孩骑不阻止
那就有可能会成立不作为犯(须检验是否具有保证人地位,亦即防止义务之行为)
个人觉得有符合危险源监督这个要件(如果小孩还未满18没有驾照,就让他骑车出去,车子就有可能成为危险源!!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没有驾照的未成年,骑车技术都比有牌的还厉害勒!所以这种认定就看个人心证啰)

所以具有保证人地位
但是通常肇事造成的伤害罪属告诉乃论
被害人通常不是那么懂法律吧
谁会晓得要去告对方父母阿
通常都直接告加害人吧
(个人浅见,不对请指正)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q8791042) | 理由: 谢谢补充


相信自己
无限可能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9-26 01:43 |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和小孩玩火,父母有两个保证人义务,发生竞合.但可能在保证人地位(防止行为的可能性)阻却构成要件成立.
故先不必去讨论,是否父母同意小孩玩火(同意其无照骑车).或过失让其玩火(无照骑车).

0行为不行为,何者为非价?
1,结果出现
2,期待其防果行为
3,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
4,防止可能性........(不在现场,如何防止其玩火)不成立   (不能让小孩有机会玩火)过失?(作文)
5,保证人地位
6,等价
主观构成要件
阻却违法
阻却罪责

结论是,有可能成立刑事责任.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10-22 07: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8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