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05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valencia0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卜] 和前女友還有機會復合嗎?
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
杖6 正位審判 正位愚者 正位劍8 逆位杯8 逆位

【問卜者資料】1984/09/08 凌晨0點 男

【關係人資料】1991/10/21 晚上9點多,前女友

【問題說明】


我和前女友是兩年多前在一起的,但因為我的精神的因素,很快就就分手了。


分手以後的一整年仍然像是男女朋友的互動,直到去年五月多,她希望可以在一起,但當時我的問題還沒解決,不敢答應。等到去年六月才知道她接受別人的追求。


我六月底時解決了自己的問題,希望她回來,於是她陷入掙扎,但還是在去年九月確定跟另一個人在一起。只是我們還是斷不掉聯繫,她與另一人在一月時分手,分手後變得不知道如何面對過去這些事,還有各種愧疚。這半年來我們依舊常常連絡,但常常感覺到她的不確定和閃躲,每隔一段時間我為此生氣或難過時她又會來找我,會好一段時間,但接下來又會開始不確定。


直到今年八月底,實在無法接受的我決定不再理她,這時她才表示說要好好努力改變,因為她終於知道她喜歡的人是我,應該要先努力,把過去事情帶來的罪惡感和害怕放到一邊。但九月間卻常感覺她沒有那麼努力。


十幾天前我才從別人那知道她其實有開始考慮和一個追求她的人在一起,但沒有告訴我。後來我們上周一見面談這件事,我想知道她的打算。她說覺得無法和我更進一步,只想像現在這樣當朋友。而我告訴她這樣的話以後最好不要連絡了,因為我無法承受,而這對另一個人也不公平。她的朋友前幾天還傳簡訊來,說她「已經做了決定,她決定都要結束了」。


這幾天我們都沒有聯絡,但我其實還是很放不下,總會期待她願意改變自己,回頭打開彼此的結。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應該也要學著放下,不要再給自己期待了。


所以想知道我和她是否還有機會,或是我應該怎麼樣面對呢?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20 12:12 |
gbykevi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愚者居中加上審判表示你很期待這段感情能夠回來..

仗六也表示你的確有動作挽回..

可是女方劍8逆和杯8表示他不願意回頭了

仗8.錢八也表示女方有別的目標

牌面看起來..女方回頭機會渺茫..

建議看開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30 23:46 |
valencia0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其實在月中之後我就有努力克制別去連絡對方,免得自己一直放不開。雖然說現在還是放不開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1-02 16:39 |
SoulImage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牌面看
女方已經決定踏出新的方向了

您若無法徹底控制好自己
那 彼此放開 都活的更好
未嘗不是個好的選擇

S.L 11.26.13


兩湖廢人──黑龍皇

仍然事忙 可接受預約

預約電話:0975-862-881

─格命致知,不求不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億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1-27 00:4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3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