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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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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健保
二者都是強制保險

也都有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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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識字!!!數目字我只會數到3,注音符號我只會ㄅㄆㄇ,英文我會ABC,我念的識字班只有甲乙丙班,我目不識丁!!!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19 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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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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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都是強制保險
也都有疾病給付的部分,但只能擇一
那,為什麼要重複加保?

個人想法:
保險,可分為要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內容三方面來討論:

一、要保人:
(1)勞保之要保人為勞工保險局,而繳費人為雇員10%、雇主70%、政府20%(大約之比例,可依被保險人之種類而稍有不同)
(2)健保之要保人為中央健保局,而繳費人為人民自付30%、政府70%

二、被保險人:
(1)勞保之被保險人,從事某種行業之人!
(2)健康之被保險人,具中華民國國藉之人!

三、保險內容
(1)勞保之保險內容:包括普通與職災保險,分為生育、老年、疾病、死亡、失能、傷病、醫療等!
(2)健保之保險內容:主要以生育、疾病、傷害!

從以上內容,不知看到差異性!

所謂社會保險,乃以未發生事故之人的繳費拿來給發生事故的人做補償!如果您是立法者,為什麼要同時重複加保此二種保險呢?

個人的觀點,從被保險人之身份、政府補助的立場、保險的範圍與給付之內容,都會影響保險的種類,

因此,從人口比例與發生事故的機率來看,勞工發生事故常會造成家人的重擔,故保險範圍最廣;而一般人民,通常只要發生重大疾病,即會造成全家陷入經濟困境,故保險範圍僅於傷病!(生育是因台灣生育率己低於1%)

當然,只以個人的角度來看,一定無法理解為何要重複加保!但從政府的角度看,一定還有一些未全面照顧到的地方,只能就目前最急迫、最需要的方面來保障!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4-20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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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是政策規定!!!

多謝!


我不識字!!!數目字我只會數到3,注音符號我只會ㄅㄆㄇ,英文我會ABC,我念的識字班只有甲乙丙班,我目不識丁!!!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20 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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