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00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ing15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緒問題
下列何者非權利行使之原則

1.無過失則任原則
2違反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12-01 01:29 |
sudehui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9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列何者非權利行使之原則

1.無過失則任原則
2違反公共利益禁止原則
3.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ANS: 1  

拜託各位前輩們替小弟解析一番~~~~~感激不盡~~~~
個人想法:
無過失責任原則:意指即使是「非過失」的情形下,亦要負責!通常指天災之不可抗力或事變情形!
相對為民法之一般民事責任--「故意或過失責任」!(民法第184條之侵權行為)

針對無過失責任,民法有特別的規定:例如民法第231條,債務人之延遲責任-不可抗力!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01 13:17 |
dow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無過失是責任問題,要不要負責,不是行使權利問題
行使權利時不會問自己有沒有過失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12-01 16:27 |
ming15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原來觀念是如此阿~~~~非常感謝各位解析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12-01 22:5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26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