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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現在的法官與現今的社會
今年2月,一名林姓嫌犯性侵6歲女童被發現,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說,小女童當時沒有反抗,改判3年2個月,引起外界議論,6歲孩童對性行為沒有判斷能力!
而近日,一兩歲女童遭叔叔性侵,法官說女孩記錯了時間,竟然判"無罪"更誇張>無罪耶!
法官是低能嗎?
而且還有智商越來越低的趨勢!感嘆。社會真的生病了~

備註20100913
6歲女童的部分
目前審判結果非為確定判決,所以沒有判決書。
現在是想結合大家的力量讓最後判決能不爭議或是說...更公平點。
有人說又還沒判定案,我們幹嘛那麼激動,
我說>>如果甚麼事都要等到無法挽救或是判定了才動作.
就真的太慢了。
所以發起活動希望大家發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15 01:32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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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官淪為"法匠"的時候就是這樣
一切按照法律條文去劃分/判斷

而法律條文的解讀
來自"不食煙火"的大學教授教導
每個教授對同一字詞有不同看法
"有力"教授(典試委員/大法官)取得決定權

法律條文的制定
來自"不懂法律"的立法委員
也不是不懂(有那麼多助理>公費&自費)
而是"政治協商"/"包裹立法"

你......
找錯對象了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15 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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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說"不食煙火"是因為
有眾多的法學名師
如蔡X銘/城XX......

只知鑽研學問
提出理論

自己卻還是作出
違背社會常理的事

象牙塔
高聳巨大

法律人的悲哀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15 07:25 |
pc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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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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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讀死書..用死腦筋判案件的法官 是台灣的特產

問題是 偏偏這樣的法官還不少這才慘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19 14:40 |
hawks_huang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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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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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pc小子 於 2010-09-19 14:4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這種讀死書..用死腦筋判案件的法官 是台灣的特產

問題是 偏偏這樣的法官還不少這才慘 表情

首先....老衲得提出「惡法亦法」這個觀念

無論什麼樣的法條,都是目前台灣社會「大部份」的道德公約數

只不過好玩的是
所謂「大部份」的公約數
是掌屋在幾個「少部份」人的手禮

台灣現今的現象
法>理>情

法律的根本立義精神是在法、理之上
但目前已整個群體社會倒置了

台灣在經過二任「法學」基礎的總統之後
(陳水扁為律師出身,馬英九則為法學博士)
全民的法學素養有提昇嗎?
台灣的法治有比較好嗎?

法律人常說一句話「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導防線」
真的是十分貼切
因此學法之人常可以給人家一個不好的印象就是「沒有什麼道德感」
一切皆以「證據」來論定

阿扁貪污了那麼多的錢
只要做好完美切割
推給阿珍,那就不構成「貪污」

騜在台北市長任內
順利的切割了余文
因此他也沒事

這是證據啊
老百姓拿的出他們犯罪證據嗎???
沒有就閉上嘴吧.....

這就像一個地方上的流氓
眾所皆知
無惡不作
但法律上只能證明作奸犯科的都是「其他人」
所以他還可以是一等良民
在某些場合還可以跟政府官員把酒言歡

台灣的法律是由立法委員所制定
無奈的是
每當我們看到新聞上的報導
都是為了政治、黨團有關的法條而爭論
關於民生議題的法條卻一再的被擱置

再不就是該修法的不修
才會造成現今的這些情事

法官充其量也不過就這些立法委員所制定的法條來判
何錯之有?
如此一來就要法官承受這些原罪嗎???

整個案情透過媒體
一般民眾也只不過是了解了某些內容
又無法全盤了解的情形之下
如何就能斷定法官是非不分?

檢察官所起訴的法條是否正確?
(同一罪章又有分許多法條,不能單靠一罪章同一論處之)
執法人員在蒐證時是否都有齊全?

社會的輿論是無法也不能影響到判決的
如果此例一出....
日後台灣可以把法院廢掉了
直接由「分手擂台」來當法院好了...


別離世間恩怨纏
自此身駕白鶴返
歸去雲深洗淨塵
悠然自在觀世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 | Posted:2010-09-19 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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