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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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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98地特计算题请各位高手解题
19 丁公司97年度课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另有国内证券交易所得800万元,可当年度全额扣除之投资抵减税额为150万元,则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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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10-04-04 15:55 |
ushine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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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000万+800万)-200万(免税额)】*10%=1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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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5 10:03 |
ushine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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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赠与税法第19条
赠与税按赠与人每年赠与总额,减除第二十一条规定之扣除额及第二十二
条规定之免税额后之课税赠与净额,课征百分之十。
一年内有二次以上赠与者,应合并计算其赠与额,依前项规定计算税额,
减除其已缴之赠与税额后,为当次之赠与税额。

第一次免税额220万
第二次【(200万+150万)-220万(免税额)】*10%=13万
第三次【(200万+150万+100万)-220万(免税额)】*10%=23万
    23万-13万=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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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5 10:12 |
emily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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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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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我了解法条的意思了谢谢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10-04-05 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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