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54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aui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合夥後的解除契約
請問

合夥關係(契約)確立後(隱名合夥),
出名營業人捏造不實理由,擅自將我的股東身份除去

我想打官司的話
是不是該走 解除契約的方向,能引用民法254,255,259條嗎?
為防止出名營業人脫產的話,我能引用哪一條文,請求出名營業人連帶返還價金??

我的訴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aaui12在2010-03-31 13:3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6 13:38 |
aaui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懇請各位達人先進賜教
此事困擾小弟很久了
拜託m(_ _)m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3 11:55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aaui12 於 2010-03-16 13:38 發表的 合夥後的解除契約: 到引言文
請問
合夥關係(契約)確立後(隱名合夥),
出名營業人捏造不實理由,擅自將我的股東身份除去
我想打官司的話
1.如果打官司最好找律師
2.股東身份被除去一定有什麼事由?要先恢復股東身份
3. 第一九節隱名合夥,第一八節合夥應優先適用,不可以直接解除契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3-23 13:54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何理由除去?民事
又當初何情形加入(刑法339I,342)可能?
故案情必須再明一些.才能判斷.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3 18:25 |
aaui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補充一下
對方捏造不實理由的這件事。

對方被人暴力威脅,詳細情形我也不知道,全是對方說的。
但是對方,卻一口咬定是我唆使的,進而將我的股東身份除名
我一知道此事時,有立即以存證信函,去信告訴對方絕無此事,請對方查明清楚還我清白
可是,對方仍置之不理…

我該怎麼辦呢?打民事官司的話
另…我可以民法第681條
[pre]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pre]
來請求若被告 (對方公司)財產不足時,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返還責任嗎?


[ 此文章被aaui12在2010-03-24 13:3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4 13:16 |
aaui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聽聞此地法律達人,臥虎藏龍
還請各位賜教
此問題對小弟真的很重要(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31 13:35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對方要求除名,你不同意.則你的合夥關係(隱名)還在.
所以,可以要求分紅及被要求連帶債務責任.
....
至於,若你主張退夥(另一件事),而清算應有的份額.(可以取回),或轉讓.是另外一件事.
....
這種事鄉公所調解後再看看,要不要提告!若無其他情事時.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31 19:33 |
aaui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回樓上
我不會(沒有)要主張退夥
您的答覆太簡潔,我看不太懂。

我主要還是想問,我的想法可行(解除契約)嗎?

不行的話,還請解惑,為什麼不行。
而我真正應該怎麼做?

請各位法津達人指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2 14:42 |
aaui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好意思,因為傳喚的日期定了
最後,還是再來懇求各位達人先進的答案

如果還是沒人回的話,就讓本篇沉下去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5 18:13 |
寒窗問拾得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9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既然都已經進入訴訟了,建議您還是把資料收集好,帶著跟律師面對面地談一下吧,有些問題在網路上不容易談出個所以然。

各地免付費法律咨詢服務資訊:
http://www.tahr.org....law.htm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


時間,在書本裡過得特別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5-05 23:0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919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