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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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女不犯遗弃罪 ,因为还有医院可以救.(遗弃无自救力之人,而没有其他可救) 乙女主观上...,有医院可救,所以阻却故意,且事实上医院可救.(实务认为还有人去救助,即不算遗弃罪) 因为医院和小孩有因为母亲生产之民事契约关系在,要照顾.而乙女仅为民事债务不履行.不犯刑事罪.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遗弃刚出生婴儿是抽象危险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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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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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8 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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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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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条(母杀婴儿罪) 母于生产时或甫生产后,杀其子女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 甲丢刚生之女,行为评价上有丢之行为,为作为犯 因女未死,为未遂犯,按故意未遂行为检验: 1结果未出现 2有罚未遂 3主观 ... 273II未遂犯
第二百九十四条(违背义务之遗弃罪) 对于无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约应扶助、养育或保护,而遗弃之,或不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养育或保护者,处六月以上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作为危险犯(抽或具,有争论),但不论采何说,危险行为成立(丢在少人有出入)(必死机会大),着手就即遂,按故意即遂犯审查: 结果:有行为风险,且着手.基于民法有照顾义务.(抚养顺位) 主观:有遗弃故意 ... .....成立本罪. 竞合:一行为犯二罪,想像竞合.主文均列出罪名. 一行为,而遗弃和杀人同质法益,则法条竞合.主文仅列出一条,另一条排斥其成立,以免重覆评价.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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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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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8 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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