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angushuang 於 2009-10-30 01:11 發表的 刑法不能未遂一問:
請問大大們
遇到未遂犯的問題時
會優先考量不能未遂嗎?
意思就是
行為人已經著手但未遂
那麼接著是判斷有無危險嗎?有危險>>>一般未遂或中止犯
無危險>>>不能未遂
是這樣的思考模式嗎?
另外問題就是不能未遂是優先檢驗於一般未遂之前嗎
兩個問題很雷同了
其實就是被不能未遂給搞亂了
懇請答覆囉!先謝謝了
1.針對你的問題:個人回答如下
未遂,乃著手實行構成要件行為,而未能符合行為人主觀構成要件欲完成之行為。
行為人已經著手但未遂-----考試千萬不要這樣寫,因為很矛盾。(就是要你對題下未遂之解釋,而你在解釋中又用未遂,那到底未遂到何處?? 救你一命^^,不要介意)
判斷有無危險嗎?有危險>>>一般未遂或中止犯
無危險>>>不能未遂
你的判斷方法,看題時可以用,但解題時不能用。因為學說分歧(有通說),要對題解釋說明。
2.不能未遂是優先檢驗於一般未遂之前嗎? 這個是對的(應該說看題時就要判定是不能未遂OR一般未遂,下小標題(簡稱下標)要寫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