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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分享] 在台湾骑车 , 开车也够久了,请教个简单的问题!
问题一
>
> 你开车在北二上的内侧车道,时速一百,此时内侧护栏内,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 你虽然紧急煞车,但依然将该名男子辗毙,事后警方调查,也查不出该名男子为何
> 要强行穿越高速公路,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少?错多少?
>
> 问题二
>
> 清晨,你骑车经过敦化南路,南往北在过了忠孝东路口,突然有名路人为了急于前往
> 钱柜唱歌,而突然从草丛中冲出来,你虽然只有时速五十,但煞不下来,撞击该名路人,
> 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事故现场,距离人行穿越道50公尺,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少?
> 错多少?
>
> 问题三
>
> 清晨,你骑车经过敦化南路,南往北准备通过了忠孝东路口,你百分之百确定你是绿
> 灯,突然从忠孝东路冲出来一名骑脚踏车的男子不顾行人号志,而强行从斑马线上通
> 过,你时速五十, 但依然煞不下来,撞击该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请问法官
> 会判你对多少?错多少?
>
>
>
> 大家可以模拟一下
> 讨论一下
> 提醒你
> 答案会让你很......
>
>
>
>
>
>
>
>
>
> *********************************************
> 免责申明:
> 我只是以陈述客观事实的角度来解析这整件事情,其中没有我的判断值或倾向
> ,更没有要引导任何人的意图!!其实我觉得这三句话真都非常的写实
>
>
> 法官会以"应注意而未注意"过失致死罪认定.....
> 只要你"有关系"~一切都没关系!
> 只要你"没关系"~一切都有关系!
>
>
> ==================================================
>
>
> 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意外,台湾的法官是这样认为的,任何一张驾照,都是要
> 受过一定程度的训练和教育才能获得的,所以你绝对无法推托说你不知道法条,
> 或是没注意到什么而导致什么...
> 所以不论你拿的是哪张驾照,客观事实上你就被认定是
> 清楚了解道路规则,且有保握能正确地应变处理各种状况,且维护其他用路人的
> 安全!
> 那行人呢?
> 不好意思
> 生下来就会走路
> 是不需要懂任何事的
> 行人是没有受过训练的
> 更何况行人是这么脆弱的肉体
> 要面对这些危险的交通工具
>
> 相信你一定听过
> 情.理.法
> 法只是最后的保障
> 台湾是非常讲究"人权"的民主国家
> 没有任何事情会比死了一个人还严重
> 法你说的过去
> 不好意思
> 现在要先跟你算情和理
> 简单说
> 就是"死者为大" "道义责任"
>
>
> 第一个案例
> 虽然行人无权走上高速公路
> 但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
> 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
>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 今日造成人员死伤
> 很明显是""应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 但行人确实也有过错
> 故本例驾驶对50% 错50% 赔一半
>
>
> 第二个案例
> 行人穿越道前后20公尺范围内视同行人穿越道
> 但该名行人并未在在该范围内穿越马路
> 但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
> 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
>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 今日造成人员死伤
> 很明显是""应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 但行人确实也有过错
> 故本例驾驶对50% 错50% 赔一半
> 第三例最惨
> 行人穿越道前后20公尺范围内视同行人穿越道
> 该名行人在在该范围内穿越马路
> 且依照现行交通法规
> 驾驶行经人行穿越道
> 皆须减速慢行
> 虽行人在红灯时并没有通行权
> 但无损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 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
> 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
>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 本案之驾驶
> 行经行人穿越道时
> 因为未减速慢行
> 而造成人员死伤
> 漠视行人安全的行为
> 明显有重大缺失
> 需负起本案所有的赔偿
> 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会正义
> 以上三案例
> 若无法和被害者家属达成和解
> 将依肇事致人于死
> 吊销驾驶执照
>
> 写到这
> 显然和你预期的有出入
> 除非
> 只要你"有关系"~一切都没关系!
> 只要你"没关系"~一切都有关系!
> 你突然明白台湾的行人为什么可以这么屌的过马路了吧
> 慢慢走
> 三五陈群边走边嬉闹
> 边走边讲电话
> 明明你绿灯 他瞪你一眼还是慢慢走
> 从马路的分隔岛跳出来,把快车道的你吓出冷汗
> 管他天桥 地下道 直线是最短的距离
>
>
> 你是行人
> 真的不要怕
> 只要有斑马线就走下去,管他什么灯
> 哪怕是下班时间的文化路,罗斯福路
> 车再多又怎样
> 有人叭你
> 你就呛他; 干!有种就把我撞死
> 就算没有斑马线也别怕
> 闯高速公路的还有一半的胜算
> 怕什么
> 我以前想不懂
> 怎么有砂石车会倒车再把人压死
> 现在我全懂了
> 我们设身处地想一下
> 假如你是案三的驾驶
> 你开的是砂石车
> 第一下下去没死 成植物人
> 对方刚好是家中支柱
> 那真的赔起来是巨额
>
> 倒车 给他死
> 工会帮我出两百万
> 保险再来赔
> 我再贴几百万结案
> 人命是可以买卖的!!
>
>
> 我有我的家人
> 我的人生
> 你白目
> 我只好倒车.......
>
>
> 简单来说
> 你想发财最快的方法
> 投保巨额的意外险
> 站在斑马线上
> 等公车转弯
> ; 摔倒头往公车后轮去
> 你赢定了
> 没有一家敢不赔
> 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 *****************
> 欢迎用力的转
> 让许多人根本不知道事情严重性的人
> 警觉一下
> 中华民国是多么注重人权的国家
> 附带一提
> 以上三案例在欧美
> 可以反过来向死者家属提出车辆损毁的求偿
> 因为很简单
> 你犯法在先
> 而导致我造成你的伤亡
> 我何错之有
> 且你必须对你的错误行为负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11 2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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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byce于2005-01-11 23:08发表的 在台湾骑车 , 开车也够久了,请教个简单的问题!:
问题一
>
> 你开车在北二上的内侧车道,时速一百,此时内侧护栏内,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 你虽然紧急煞车,但依然将该名男子辗毙,事后警方调查,也查不出该名男子为何
> 要强行穿越高速公路,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少?错多少?
.......
我觉得警察会量量看
就知道谁对谁错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7-13 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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