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5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wc199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哈啦] 货比三家


S君的女儿小茹很活泼,才上高中已经有了不少追求者。

小茹的老爸非常担心,不希望女儿过早谈恋爱,于是告诫女儿:「货比三家不吃亏。」可是小茹我行我素,还是交了个男朋友。

老爸先是有些生气,看看她的男朋友还算不错,心里想既然挡不住也就接受了。

没想到还没过几个月,小茹就干脆俐落地和男朋友吹掉了,接着又谈上了另一个男朋友。

老爸这下子忍不住了,对小茹说:「你一个女孩子家,这么走马灯似地换男朋友会把你的名声搞坏的。

小茹却理直气壮地说:「是你告诉我,货比三家不吃亏,我这才刚刚比了一家。」老爸顿时语塞。

...................................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美国 | Posted:2009-09-15 01:21 |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鲜花 x46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她应该要先当朋友多比较才对
比较应该要在决定与哪位交往前时
她酱是让自己多吃亏
不过~也不要挑来挑去挑到一个卖龙眼的才好表情
要有自己的标准啦
跟自己心里的"尺"比较,才是正确的,而非货比3家......
那是货吗?表情 是人耶= =这爸爸忘了他自己也是男的?


表情 楼主:若是转贴而非原创,要附上心得感想喔


[ 此文章被琬在2009-09-15 01:32重新编辑 ]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15 01:26 |
北北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创作大师奖 贴图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鲜花 x9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先试用看看,不合规格就换一个啰! 表情

心若碎了,换个新的哟......... 表情


不要问:「自己得到些什么?」应该问:「自己付出过甚么?」
不要问:「自己有甚么信仰?」应该问:「自己有甚么善行?」

如去如来‧来去自如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15 19:19 |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鲜花 x46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北北 于 2009-09-15 19:1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先试用看看,不合规格就换一个啰! 表情

心若碎了,换个新的哟......... 表情

人品如何、体贴与否、勤不勤连络、会不会老是说了什么却没做到(随口说说)......等,在朋友时期就该试了吧~表情
太夸张的,就不该交往噜表情
cc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15 23:27 |
雪狼之星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拥有正能量,人生不一样拥有正能量,人生不一样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0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是笑话吗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15 23:4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52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