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eze102
|
分享:
▲
行程法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之管辖权及管辖权不得随意设定或变更) 第一项:行政机关之管辖权,依其组织法规或其他行政法规定之。 第二项:行政机关之组织法规变更管辖权之规定,而相关行政法规所定管辖机关尚未一并修正时,原管辖机关得会同组织法规变更后之管辖机关公告或迳由其共同上级机关公告变更管辖之事项。 第三项:行政机关经裁并者,前项公告得仅由组织法规变更后之管辖机关为之。 第四项:前二项公告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发生移转管辖权之效力。但公告特定有生效日期者,依其规定。 第五项:管辖权非依法规不得设定或变更。
下列有关管辖权之叙述,何者错误? A行政机关之管辖权一定须由法律定之 B管辖权非依法规不得设定或变更 C管辖权指行政机关处理行事务之权力 D行政机关之管辖权得依法规移转给私人行使
请问为何答案是A 是错在”法律”吗? 法条是写组织法规和行政法规
但这两个不也是法律吗?我想到管辖法定原则 还是题目的法律只限立法院通过的法律,而行程法11条指的法规是指除了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外 ,也包括行政机关订定的规则,命令那些吗?
~行程法第十一条 第一项:行政机关之管辖权,依其组织法规或其他行政法规定之。(亦即管辖法定原则) 第五项:管辖权非依法规不得设定或变更。(亦即管辖恒定原则或权限不可变更原则) →答案A行政机关之管辖权一定须由法律定之 此处指的法律应该指的是最狭义的法律,亦即指宪法第一百七十条:本宪法所称之法律,谓经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之法律。 又行程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行政机关之管辖权,依其组织法规或其他行政法规定之。 ~而法规属于狭义的法律,指具有法典(条)形式之成文法,如:宪法,法律,命令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