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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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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骂『干』无罪,要是加上『你娘』呢??
星期日和女朋友吃冰时
看到这篇新闻
骂『干』无罪
其实我是满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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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7-14 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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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9   条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本罪属告诉乃论
所以一定要有被害人
有人一路没头没尾一直骂
我想没人会告他
这告诉人主观认定是针对他才可以提出
而提出一定是要达客观认定是针对他才能成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7-14 12:49 |
小严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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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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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前阵子 有一则判决

事实是有一场车祸 然后当事人下车互骂 结果获判无罪

其法官认为 此为纯粹的发语词 非有贬损他人之意思

故非属刑法309条之公然侮辱

然公然侮辱 实务项以仅须于被害主观上感到其人格遭贬抑既成立

此为一个很前卫的判决 也因此开启我们的新思惟

究竟于何种情况下会构成公然侮辱罪

有待更多的实例加以佐证 表情


[ 此文章被小严在2009-07-14 17:0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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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7-14 1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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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 实务项以仅须于被害主观上赶到其人格遭贬抑既成立

这在检察官一定会问你是否感到被侮辱,如恐吓一定问你是否心生畏惧
这是主观要件
如是否定的,不管如何都不成立
特定性的认定是客观的
不能不特定性时自己对号入座告人就成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7-14 16:36 |
angus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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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干无罪
那学生上课拼命骂干的话
老师应该也会乐于回答你娘
不然课应该上不下去了吧
表情 纯个人想法,没别的意思


相信自己
无限可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9-26 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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