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民法-債務不履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985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ayvert
級別:
小人物
x1
x9
分享:
▼
x
0
[求助] 民法-債務不履行
Q1:A出售所有之房屋於乙,雙方訂立買賣契約,但於A交付房屋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該房屋遭地震引起之火災意外滅失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免支付價金
(B)乙若支付價金,不得請求返還
(C)房屋若有保險(火災)則以得請求甲讓與其保險金之請求權,作為甲之給付不能損賠
ANS:A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6-10 11:38 |
kino
級別:
小人物
x0
x183
分享:
▲
▼
1.為何乙不用支付價金?
買賣契約成立,雙方互負債權債務關係
事後標的物因不可歸責雙方之事由毁損滅失
為嗣後客觀給付不能
A得主張225因不可歸責A之事由致標的物滅失,A免為給付之義務
於此情形
乙當然不願白白支付價金
而主張266,因不可歸責雙方之事由,免為對待給付
C選項為什麼不能
通常會用到225II的情形
是指債權人有危險負擔的責任產生時用到的 373
要把保險理賠金當成損害賠償
這有爭議
因為保險理賠是補償並非賠償
那有沒有類推適用的可能
我想應該有吧 (比方常見的...土地被徵收的案子)
可依一般人的思維來說
有266可以主張,而偏要用225II的例子...
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抱歉喔
已完成登記但未交付
乙雖取得不動產所有權
但依交付說(實務採此說)
認為尚未交付沒有373的適用
所以價金之危險仍由出賣人負責
乙得主張266免為給付
而依權利移轉說
認為因登記取得不動產所有權
因權利已移轉給乙
乙負價金之危險責任
而有373的適用
乙不得主張266
回答的很簡略 不好意思
參考邱聰智 債各 (上) 有關危險負擔部分
[ 此文章被kino在2009-06-10 19:10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x
1
[1 樓]
From:臺灣Hsuan Chuang University |
Posted:
2009-06-10 18:27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x2
x709
分享:
▲
▼
C錯在不是損賠,因為甲並沒有因為給付不能而必須負上對乙的損害賠償責任,要損賠,必須有可歸責於甲為前提。
所以225II的讓與請求權,並非是損賠,比較像是319,只不過319必須是債務人債權人雙方都同意,225II则法定的讓債權人有選擇請不請求的權利。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x
1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6-11 00:51 |
rayvert
級別:
小人物
x1
x9
分享:
▲
恩...我知道了.
多謝各位大大了
x
0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6-11 09:12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47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