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yee550 于 2009-04-06 22:23 发表的 刑诉---选择题 答案 订正:
p17
1.下列何种情形.检察官得随时声请推事回避
.......
c推事违被害人5等血亲不自行回避----8等血亲 --依刑诉第19条第1项--正解。
d 推事有本法第17条以外的事项.族认其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依刑诉第19条第2项--有限制
第 18 条
当事人遇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声请推事回避:
一、推事有前条情形而不自行回避者。
二、推事有前条以外情形,足认其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者。
第 19 条
前条第一款情形,不问诉讼程度如何,当事人得
随时声请推事回避。
前条第二款情形,如当事人已
就该案件有所声明或陈述后,不得声请推事回避。但声请回避之原因发生在后或知悉在后者,不在此限。
纠问主义:简单的说就是"犯罪追诉者即为审判者"(如古时的包青天)
法官保留原则:将特定的公法上的事项保留由法官行使,并且也仅法官始能行使的原则。EX对人民有重大影响:搜索、监听、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