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9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athy1201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刑诉一问~~
请问各位: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向司法警察机关提出告诉后,则由下列何者担任刑事诉讼的原告?
a.员警 b.法官 c.被害人 d.检察官

答案是d,
请问c被害人提出告诉,为何不可担任刑事诉讼的原告呢?


[ 此文章被cathy12017在2008-01-09 07:5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08 16:15 |
flyghost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鲜花 x7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国刑诉采控诉原则
而其下的三角关系是其为公诉或自诉而有所不同
像公诉程序的三角关系是法院&检察官&被告
而自诉程序的三角关系则是法院&自诉人&被告

因为告诉是公诉程序诸多开启的要件之一(尚有其他如告发等)
然而若自诉人欲成为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告
唯有提起自诉一途~~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08 17:13 |
ccat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被害人提起告诉是为「侦查之发动」
检察官经侦查后起诉
所以检察官担任刑事诉讼的原告

我是第一次参加国考,不知正确否,请多指教!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1-08 17:17 |
k282804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多指教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08 18:30 |
飞儿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0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第 242   条 (告诉之程式)
告诉、告发,应以书状或言词向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为之;其以言词为之
者,应制作笔录。为便利言词告诉、告发,得设置申告铃。
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实施侦查,发见犯罪事实之全部或一部系告诉乃论之
罪而未经告诉者,于被害人或其他得为告诉之人到案陈述时,应讯问其是
否告诉,记明笔录。
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至第四项及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于前二项笔录准用之。

告诉即是被害人向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为之,然后经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实施侦查…
检察官再向法院提起诉书,所以检察官是原告!

自诉是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所以是被害人当自诉人为原告!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08 19:44 |
cathy1201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各位帮忙~~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09 07:52 |
azsx139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向司法警察机关提出告诉后,则由下列何者担任刑事诉讼的原告?
a.员警 b.法官 c.被害人 d.检察官

答案是d,
请问c被害人提出告诉,为何不可担任刑事诉讼的原告呢?

因为,告诉只是诉讼条件,告诉乃论之罪需要被害人向司法警察机关提起告诉后,
检察官才能提起公诉。
换言之,告诉只是诉讼条件,并不产生诉讼系属。
公诉与自诉才能产生诉讼系属。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1-09 21:1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80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