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52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oby21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第一次考国考, 要如何准备?
请问各位!我是第一次准备考国考,要考的是普考的一般行政类,请问要如何准备?因为之前都没碰过行政类的东西,我没补习,自己买书来看的!还有请推荐普考一般行书,因书是自己买的不知好不好!谢谢回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27 20:27 |
badizson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考公职人员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法条规范,需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不宜死背,在时间充裕的条件下,建议先以了解为主,日后方能融会贯通,有助于记忆。所有公务人员的考试都不容易,对非法律系的考生来说法条方面更吃力。法条是必背的功夫,没有背法条,考试分数是不会高的,不必要逐字背起来,但至少和法条不能相差太多。

在面对大量大范围法律条文相关的考试时(例如各种公职考试等),很多人会毫无头绪,不知道从何准备起才好。但如果你这时有一套正确有效的读书方法,不仅可以帮助你在短时间内准备完所有范围,甚至还有充份的时间再次复习,真正做到事半功倍,让你有百分百的信心走进考场。

正确的读书方法首重自己读书做笔记的能力,做笔记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理解,而且可以整理、分析、浓缩上课或书本上的资料,以方便日后需要时的参考及复习。人的大脑不太可能在看过一次后就能长久记得书本上的完整内容,所以如果想将重要的功课变成长期记忆,就必须靠笔记来帮助自己。一个好的笔记,可以让你在日后复习时,减少大量的准备时间;当然若是复习之后能变成你自己的长期记忆,也就是成为你的已知知识,那这份笔记就能当作备而不用的工具了。

文科的大量的文章,你要会做分析整理,将资料大量的浓缩;数理科目内容,你必须会靠逻辑思考来增加推理和理解能力;而这些能力,都能靠平时做笔记的习惯来培养;因此,做笔记不但是在帮助自己缩短读书时间,同时也可以训练自己的思考、分析、组织、理解等全方位的读书能力,让你能将读过的东西完全吸收,变成你自己的知识,这才是读书的真谛!

一个好的读书方法必须是着重在理解,要学会自己有能力分析大量的功课,将杂乱的资料变得有逻辑有系统,并且大量浓缩资料,以方便日后复习和考试时的回忆做答,如此一来,至少可以节省你三分之二的考前读书复习时间,提高你的读书动机,而且效果加倍,让你充满信心去面对大考。

---------------------------------------------------------------------------------------------
以上为转贴~~


困难的背后,隐藏着通往成功的阶梯
完成一个小目标,会把自己推向一个大目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27 20:48 |
m30186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鲜花 x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果没有基础   请先去图书馆大量阅读教科书


请给我花以示鼓厉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11-28 00:04 |
akole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8 鲜花 x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也是第一次考国考
除非你有一堆资料,要不然最好还是买函授的DVD版的来看
至少上一次老师的课
之前有在这里看到某位站友说,别看太多资料,太多会雾杀杀
,先对一个老师的书或课先看通,再找别的老师当作补充

准备"基层警察人员考试四等考试"中
大家一起努力吧
虽然男生有1224个名额,但每年都有近五千名报考
真怕考不上,加油吧~~~~~~~ 表情 表情 表情 要幸福喔^_^


刑法周老胖说,刑法是保障懂他的人,换句话说我国法律是给懂他的人钻的。
人不犯我,我必让之,人若犯我,我定倍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1-29 20:04 |
cb255652556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的分享啰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2-20 13:53 |
k282804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的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0 14: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9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