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gn01686597於2007-11-16 21:41發表的 :
真的很可惜說
他如果用在正途的話
賺得應該會比他幫那個補習班所得的費用多更多吧
話是這樣說沒錯啦~不過,話說「正途」...是指?
對他來說,他現在的作法是「打工」賺小費....正途,可能要等到他18歲後,加上他有學經歷等,才有辦法吧!
所以,他才會覺得「有利可圖」吧~
想起早些年我應徵工作的時候,應徵電腦維修,面試主管問說:你會什麼?
我說,我會「組裝電腦」&「維修電腦」(<--約10年前的事)
結果,他說,那沒啥了不起的,現在學生畢業,都說會這兩樣,我為啥要用你?(當然後來我沒去他公司啦)
對阿~一般學生都會,但程度不一樣。那要如何表示一下自己的程度呢?很難說明吧~
所以這件事,我認為,僅單純是「有能力」+「行為偏差」,外加「有人唆使」及「付錢」造成。
若,他不是賣給「補習班」,或將資料一式多份,賣給「詐騙集團」,那就才是暴風雨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