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53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fafay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民法-----代理问题
在书上有看到一题关于【代理意思表示瑕疵】的问题

还是一直看不懂答案,翻了其他书还是.....

Q:本人甲授予代理权给乙(车商),乙车商代理甲向丙购买A
中古车,但乙明知A车曾受重创。而本人甲不知A车有受重创。
试问:甲得否解除契约?


ANS:(1)如系乙自行选购A车,依民法105前段、355第一项,甲无解除权。
  (2)如系甲自行选购A车(乙受甲指示购买A车),依民法105但书、359
    ,甲得解除契约。


觉得答案很怪.....,我觉得(1)(2)的答案好像弄颠倒的感觉,
为甚么(1)甲不知却反而不能解除契约
      (2)甲知道却可以?!
感觉非常说不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26 22:53 |
fenris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现在是问甲是否有解除权哦…先注意大前提,乙为甲之代理。而这里的解除,指的是向丙解除买卖契约。

第 105   条 代理人之意思表示,因其意思欠缺、被诈欺、被胁迫,或明知其事情或可
得而知其事情,致其效力受影响时,其事实之有无,应就代理人决之。
第 355   条 买受人于契约成立时,知其物有前条第一项所称之瑕疵者,出卖人不负担
保之责。

依105条前项,此买卖契因出于乙之自我意思,故只有乙可以解除。

而355为,因买受人乙已知车有受损,因此,出卖人不用负担物品完好之责任。


第105条的但书:但代理人之代理权系以法律行为授与者,其意思表示,如依照本人所指示之意思而为时,其事实之有无,应就本人决之。

也就是说,若乙是出于甲之意思而购之,就只有甲可以撤销。

当买卖是出于甲的意思,则乙只是工具罢了。

简而言之,就是个人造业个人担啦。

其实这一题的代理,是拿来当晃子的,


大江东去 西去长安   江湖路万水千山 仗一身惊才绝艳 英雄侠胆 一生飘零 一世侠名 一身是胆
在江中斩蛟 剑气冲霄 在云间射雕 愧煞英豪 在小桥楼头杨柳树下斜倚 但见满楼红袖招
恩怨一挥手 只求得朋友间 肝胆相照 问此人是谁 天下第一侠少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
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6-26 23:17 |
fafay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谢谢副版主努力替我分析

这题观念我已经弄懂了.........

答案的确是没问题的....3q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0 (by fenris) | 理由: 不用客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6-28 05: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06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