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2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il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离职如何漂亮?转职如何成功?
又到了年度转职热潮,虽然今年由于失业率攀高,使得许多人都紧抱工作,不敢乱跳槽,但该走的还是会走,该换的还是要换,关键是:如何走得漂亮、走得令人怀念?就任新职,如何不损权益?在你忙着「迎新弃旧」之际,可得小心处理!

  刺骨的寒风,抵挡不了职场中躁动的心,每到年底,总有一批批对现职不满而离职、转职的员工,面对这一年一度的职场大换血,转换跑道的员工除了寻求更高的薪水、职位、成长、企图心……之外,在驿动、离去之前,想要潇洒地挥挥衣袖,有些劳资权益事项还是要小心才是。

  换工作是一件大事,当您决定挂冠求去时,好聚好散是必要的,如何谋求劳资双方的圆满结局是离职的重点;面对新东家,原先谈好的条件是否承兑、如何履行,更是关系自身权益的重要关键。离职如何漂亮?转职如何成功?在这里,提醒您几个必要践履的步骤:

STEP 1:依规定期限提出辞呈

  在决定接受新工作后,告知离职讯息是绝对必要的,同时应该提出一封正式的、书面的辞呈,以示慎重。书面辞呈除了表示对旧公司的尊重、让人留下好印象外,也可以当作证据,防止旧公司不认帐、不放人。

  大部分的公司都会规定员工必须在多久前提出辞呈,若是公司没有这类规范的话,员工应该遵照劳基法的期限提出离职预告,才符合法规;亦即「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于十日前预告之;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于二十日前预告之;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告之。」

  依照劳委会解释,劳工如果没有依规定期限预告雇主终止契约的话,是属于「违约行为」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5 18: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57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