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585 個閱讀者
 
<<   1   2   3   4   5  下頁 >>(共 6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薰衣草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感情][一般] 你會遇到幾段戀情?
如果你有男女朋友了,你覺得底下那件事會是你們最喜歡做的事呢?

A. 一起到沙灘漫步
B. 一起逛街買東西
C. 一起到咖啡廳喝下午茶
D. 一起聊天或是看電影








診斷分析

選擇A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在2次以下

你是個很重情的人,也很珍惜目前雙方的感覺,所以你不會主動背叛,若是順利美滿,這輩子可能就此相偕到老,厮守終生。只是死心眼的你也最不能承受情人的背叛,一旦對方對不起你,你便有可能放縱自己,甚至可能因此輕生尋短。

選擇B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可能連自己都數不清

你很隨性,也喜歡結交不同的異性朋友,常常是看對眼就在一起,不順眼就分開,所以你總是戀情不斷,卻幾乎從來沒有一段感情是真正讓你有印象過。也許隨著年紀大了,或是婚姻的承諾與束縛,你才可能收起那份放蕩不羈的輕狂歲月。

選擇C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是3~5次

你不習慣跟異性聊天談心,即使有了對象也是一樣,讓人捉摸不定你的想法,對你始終沒有安全感。所以一旦發生誤會,即便你心裡在怎麼不願意,對方都可能因為你總是不解釋原因而憤然離去。你的戀情都很長,卻不容易妥善維持。

選擇D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五次以上

你太習慣定義愛情,也喜歡對另一半頤指氣使,不肯真正用心去關心他的感受,為有失去之後你才可能恍然大悟,想要好好珍惜,對方卻不再給你任何機會。有一次經驗學一次乖,一般來說大概五次,你便知道如何拿捏異性的心理情緒。



我要快樂~
我要能睡的安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09 23:06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擇D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五次以上

你太習慣定義愛情,也喜歡對另一半頤指氣使,不肯真正用心去關心他的感受,為有失去之後你才可能恍然大悟,想要好好珍惜,對方卻不再給你任何機會。有一次經驗學一次乖,一般來說大概五次,你便知道如何拿捏異性的心理情緒。

很準
因為我喜歡抓住對方的情緒
並且了解他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5-09-20 11:07 |
jay303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9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擇D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五次以上

你太習慣定義愛情,也喜歡對另一半頤指氣使,不肯真正用心去關心他的感受,為有失去之後你才可能恍然大悟,想要好好珍惜,對方卻不再給你任何機會。有一次經驗學一次乖,一般來說大概五次,你便知道如何拿捏異性的心理情緒。

不過前來說....first time...
五次以上.....不知道..
也許以後會知道吧
感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5-09-20 12:00 |
li1606x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擇D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五次以上

你太習慣定義愛情,也喜歡對另一半頤指氣使,不肯真正用心去關心他的感受,為有失去之後你才可能恍然大悟,想要好好珍惜,對方卻不再給你任何機會。有一次經驗學一次乖,一般來說大概五次,你便知道如何拿捏異性的心理情緒。

好準喔~~~連我朋友都說準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20 17:29 |
7788不要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擇A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在2次以下
你是個很重情的人,也很珍惜目前雙方的感覺,所以你不會主動背叛,若是順利美滿,這輩子可能就此相偕到老,厮守終生。只是死心眼的你也最不能承受情人的背叛,一旦對方對不起你,你便有可能放縱自己,甚至可能因此輕生尋短。
滿準ㄉ 不過我不會輕生尋短...=.= 背叛我 等死ㄅ你


QQ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20 20:11 |
hjswsh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0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 一起聊天或是看電影

不希望有那麼多次
我會好好檢討自己
是已結婚
願戀情就這麼一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20 23:25 |
ken2906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擇D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五次以上

你太習慣定義愛情,也喜歡對另一半頤指氣使,不肯真正用心去關心他的感受,為有失去之後你才可能恍然大悟,想要好好珍惜,對方卻不再給你任何機會。有一次經驗學一次乖,一般來說大概五次,你便知道如何拿捏異性的心理情緒。

真的是降嗎 到目前為止也只有一次 還且還不算完全成功


~楓落的那一天,將是我和妳相遇的季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21 00:17 |
神奇毛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擇B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可能連自己都數不清

你很隨性,也喜歡結交不同的異性朋友,常常是看對眼就在一起,不順眼就分開,所以你總是戀情不斷,卻幾乎從來沒有一段感情是真正讓你有印象過。也許隨著年紀大了,或是婚姻的承諾與束縛,你才可能收起那份放蕩不羈的輕狂歲月。

至目前為止,遇到的人很多,但只談過兩次戀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11 11:25 |
a770123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擇D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五次以上

你太習慣定義愛情,也喜歡對另一半頤指氣使,不肯真正用心去關心他的感受,為有失去之後你才可能恍然大悟,想要好好珍惜,對方卻不再給你任何機會。有一次經驗學一次乖,一般來說大概五次,你便知道如何拿捏異性的心理情緒。

真的嗎??/到線再還沒有一次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12 00:11 |
interesting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擇D的人:你會遇到的戀情五次以上
你太習慣定義愛情,也喜歡對另一半頤指氣使,不肯真正用心去關心他的感受,為有失去之後你才可能恍然大悟,想要好好珍惜,對方卻不再給你任何機會。有一次經驗學一次乖,一般來說大概五次,你便知道如何拿捏異性的心理情緒。

目前還沒戀情過
要說有也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不過會不會再有一個就難說了
更何況是五個以上=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12 00:20 |

<<   1   2   3   4   5  下頁 >>(共 6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11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