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0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oabearoa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8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婴儿] 婴儿期营养照护
婴儿期营养照护

1.应尽可能的哺喂母乳,愈久愈好,尤其是新生婴儿出生后最初三天
 的初乳,对婴儿免疫力的能力极有帮助。
2.若无法哺喂母乳,则选择奶粉时最好与医师讨论。奶粉的营养素尽
 可能与母乳接近,补充铁质含量,同时注 意是否添加了不必要的
 食用糖。
3.一般而言,喂哺母乳的婴儿并不需要额外添加营养素,若担心不足
 可以请教医师增加含有维生素A、D、E的滴 剂,至于喂哺婴儿奶
 粉的婴儿则不需另外添加营养素。
4.铁质对婴儿的血液、肌肉、器官,特别是脑的生长、发育极为重要
 ,因此选择奶粉时,最好选用添加铁质的 婴儿奶粉。
5.哺喂母乳的婴儿最好在六个月以后添加含氟的滴剂,或摄取含氟的
 饮料水,确保婴儿牙齿的生长。
6.婴儿期是一生中成长速度最快的时期,为了提供足够的热量,必须
 供应充分的脂肪,此外,脂肪也是脑细胞 和荷尔蒙的重要原料,
 维生素A、D、E也需要油脂来帮助吸收,因此补充足够的油脂。
7.婴儿最好不要食用一般牛奶,以免过多的蛋白质、油脂及钠含量,
  造成婴儿的肾脏与消化系统的负担,同时 一般牛奶对于婴儿所需
  的维生素C、铜及铁质,不足供应一岁以下婴儿需要,可能影响发
 育。
8.大部分婴儿在六个月之前其肠胃、消化系统及吞咽能力尚未成熟到
 足以接受乳外食品,可能引起过敏,同时过多的钠盐量及不足的铁
 质,都可能造成婴儿的负担。
9.要添加乳外食品,最好等到婴儿体重已达六公斤或为出生两倍以上
 ;每日摄取奶粉已达960c.c.以上或母乳喂 哺在8~10次;婴儿开始
 对自己的手指、大拇指、拳头、脚趾感兴趣,会以嘴巴尝试各种不
 同的质感;饿的时 候会朝奶瓶示意;能将磨得很细的食物轻易的
 吞咽时,才开始添加乳外食品。
10.添加乳外食品最好由果汁或加铁榖粉开始,同时要慢慢的添加,
  一次添加单一原料开始,并细心观察婴儿对 食物的反应,时间最
  好是早上或午睡之后,避免在孩子很饿、很累或情绪不安的时候喂
  食。
11.喂食乳外食品后,要观察婴儿是否有过敏现象,例如口腔或臀部
 有红疹、腹泻、便秘、呕吐或情绪不安,都 可能是对添加的乳外
 食品过敏的现象。
12.蔬菜水果的添加要留意残留农药的问题,最好不要让婴儿吃到蔬
  果的表皮部分。
13.刚开始婴儿可能会排斥乳外食品,这时父母要有耐心一试再试,
 每种新食物至少要试十次以上。
14.四到六个月以前的婴儿不要给予任何乳外食品,更避免给予成人
  食品。
15.不要强迫婴儿进食,让他们自行决定要吃多少。
16.使用市售的婴儿食品应以单一食物为原料,不要采取多种混合的
  食品。
17.一周以前不要以一般牛奶取代婴儿配方奶粉或母乳。一至二岁则
 可使用全脂牛奶。
18.两岁以下的幼儿不可给予蜂蜜。
19.某些专家建议从蔬菜开始供给,以免孩子有喜欢甜食的倾向。
20.不要给予糖、盐、糖果、甜点或汽水之类的食品。
21.保持食物清洁,喂食瓶装婴儿食品,应将每次喂食量取出,以免
 污染。
22.当婴儿稍大可用手自己抓食物吃时,一定要让他坐着吃,并有大
 人在旁照顾,以免发生意外。
23.若以微波炉加热任何婴儿食品,喂食之前务必要搅拌均匀,以免
 烫口。
24.添加乳外固体食物之后,也要确定让孩子喝足够的水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3 00:3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0826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