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6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gogogo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衛署字號 不能掛保證
陷阱一:誇大效用


 專家指出,就算有品牌,也不一定能掛保證,有些產品雖然是衛生署核准的健康食品,仍不免誇大效用。衛生署就發現,有產品核准時只對化學性肝臟損傷有效,而且還是動物實驗結果,但產品在媒體上廣告時,卻宣稱可以降低肝臟發炎指數,明顯超過許可範圍。



 中原大學教授蔡敬民建議,除了可以先考慮衛生署核准的健康食品外,最實際的做法是,選購時切記仔細閱讀產品標示,「因為產品上頭所寫的都須經衛生署審核,不致於無中生有,或有誇大的情事,相較之下較有保障」。



陷阱二:不要輕信名人



 運用名人來增加可信度、權威感,以及使用者見證也是業者常用的方式之一,可以增加消費者的信任感。蔡敬民認為,要通過政府健康食品認證,並不算很嚴苛,與其相信名人代言或使用者見證,不如看業者拿出什麼證據來,他認為,有證據的業者沒道理不申請政府健康食品審核。



陷阱三:用高科技字眼包裝



 董氏基金會指出,有些業者會以眩目的高科技用語來包裝,像是奈米、負離子、自由基等,或標榜是某博士監製,或是那位高科技人員推薦。以高科技形象加以包裝後的產品,就算是尋常的辣椒水或花草茶,都可以高價賣出。



陷阱四:衛生署字號非掛保證



 今年起,只有產品原料有疑慮時,才會發給食品字號公文,且四月一日起,所有產品、包裝和廣告上都不能再出現衛署食字號。



 目前市面上有許多產品以衛署食字號誤導民眾。但實際上,只要產品的原料是食品,衛生署就會發給食字號。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解釋,食字號只是衛生署回覆業者的公文字號,有了它,只能代表產品的原料是食品,而非藥品。由於業者魚目混珠的情況實在太嚴重了,衛生署才決定改變做法,不再以食字號為廠商背書。



 專家提醒,選購不熟悉的保健食品時,不妨先諮詢專業人士。另外,健康或保健食品,就是補充營養或增進健康的,最基本的營養素還是要靠均衡的飲食取得,才能達到擁有健康的目的。



~~理隨事變、寬廓非外~~
~~事得理融、寂寥非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01-27 09:2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44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