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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未成年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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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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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未成年結婚
各位好,不才在在請教:
甲男乙女皆為15歲,按民法980: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
1、即使雙方法定代理人都同意結婚,那麼戶政機關是不是可以拒絕受理??
2、民法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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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愛、です二粒の心繋がるのが一緒に、少ないその中一つ、そのは幸福ない。
なるあなたはその二つの文字の幸福を持ってった、ちゃんと把握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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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4-07-30 21:44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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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嘛.....跟牙痛,蘿蔔壞了原因一樣
有時就懷孕了阿,為了小孩的將來...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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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4-07-31 11:38 |
merg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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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規定:不"得"結婚,不是不"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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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4-07-31 20:19 |
P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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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引用 mergyl 於 2014-07-31 20:19 發表的 :
法條規定:不"得"結婚,不是不"應"結婚。
是“不得結婚”,但還有奉子成婚且未達標準的人一堆,為什麼戶政機關還受理,這樣不是跟民法980很茅盾嗎?
舉個最有名的例子:顏清標家的婚姻。每個男性都未達18,為什麼還可以結婚???
民法980條的實質用意到底是在哪?
參考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1%8F%E6%B8%85%E6%A8%99#.E5.AE.B6.E5.BA.AD
恋愛、です二粒の心繋がるのが一緒に、少ないその中一つ、そのは幸福ない。
なるあなたはその二つの文字の幸福を持ってった、ちゃんと把握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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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4-08-02 23:36 |
merg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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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板大:
請注意法條上的用字,"得"和"應"的意思不一樣喔!
請參考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010010309252
若板大有考國考的選擇題,請務必要注意,避免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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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4-08-03 08:13 |
mui貓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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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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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得將民法980和989、981和990合在一起看,
由法條文字反推回來可得知結婚不管是違反980未達法定年齡或是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都是有效的,只不過法律效果得撤銷罷了,也就是說只要有權利人沒有去撤銷的話那麼婚姻就是有效(可詳見親屬法(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教授合著)、二四年院字一二八二號)
其次,是他們的區別實益,
不管是980或981的要件都是實質的要件,而實質要件又可區分為公益之要件和私益之要件,
違反980是違反實質的公益要件(因為結婚年齡限制保護的是早婚的弊害)、違反981是違反實質的私益要件(保護的是氣血未定的未成年人的輕率決定)
對照989、990可知,違反公益要件之婚姻得撤銷人有1、當事人 2、法定代理人,而違反私益要件之婚姻得撤銷人僅法定代理人而已。
大概是這樣
m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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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4-09-28 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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