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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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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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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民法選擇題問題
請問前輩
1. 甲夫與乙妻離婚後,乙與甲之父丙結婚,乙、丙之婚姻效力如何? ans: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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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23 21:20 |
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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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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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完民法第983條全文: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因為中國人講究倫理道德,所以會有這些限制!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23 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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