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03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isdom93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12191219 於 2010-04-12 09:2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其實這很簡單
不過不好做
一,其實這很簡單:
爭點:1.借貸?2.贈與?
如果
兩者都用嘴巴無憑無據,那誰對?
不過贈與會還12期是還啥意思的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表情 表情 表情
二,不過不好做:
存證信函已擺明了--沒用
就只有法院見了
找律師一場60000,寫狀5000(底價)
(不要想到我,我不搞這事)


贊同!!  口頭約定是無效~ 民法還是需以,白紙黑字為有效推定。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7 10:52 |
chun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各位的意見:

看來只有走法律途徑一途了嗎?

所以是先找律師協助訴訟嗎 ?

請大家給我一些建議和看法,謝謝!

很無助的我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9 22:29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46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