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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寒窗问拾得 于 2010-03-06 19:40 发表的 : 这是98年身心障碍特考的考题(法制/财税行政)我忍不住要抱怨一下,「委请知悉丙、戊于该離婚协议书上签名以为離婚证人」这句是在搞甚么鬼阿!?出题老师也限定要身心障碍才能出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