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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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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法条之条文之疑问????
请问各位大大~~~~为什么法条中有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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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09-11-17 18:51 |
kenken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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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仅供参考

职务犯==>具有特定身分之人利用职权或执行职务,触犯刑罚行为的职务犯罪。以须具有特定身分、与职务有关为前题。

准职务犯==>无须特定身分之人也能成立之刑罚, 但因[具有特定身分之人利用职权或执行职务的权力、机会或方法]所犯,而加重其刑。

简言之:职务犯,行为人须具特定身分; 准职务犯,一般人亦能成立,但如果行为人是有特定身分时,加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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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7 2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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