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51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vesperl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四等书记官答题
请问四等书记官答题是要写通说还是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10 15:09 |
小严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鲜花 x3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知道的就写 不过重点是推论 即使你只写实务或通说 甚至少数说 只要你推论推的好分数就不会太低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
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8-11 00:22 |
vito123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实务和通说,我的补习班老师说最好都写,可以比较出来.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1 07:01 |
vesperl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回覆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11 12:28 |
airflash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4 鲜花 x3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前提:没有能力同时处理不同争点学说差异跟结论时
      请单纯只以一种推论为主,这样的分数就够你上榜了

所以,重点在演绎你的逻辑推演给阅卷者看
切勿前面构成要件解释论上采少数说
结果推演过程却完全不同
最后结论甚至采却采多数说...
典型的前后不一,这样就如同杂菜面
阅卷者看了直接给两分...

法律人的思维逻辑推演很重要,而不是强迫硬背很多东西
纵使你无法像经年累月的法律人可以用法律用语描述问题与表达
至少你用白话让阅卷者清楚收到,你很了解这题的考点与内容
这点至少是四等考试需要具备的条件,
三等考试则是除了骨架清楚之外,还要补齐很多肉
所以三等很多分数都压的很低就是如此,其余就不赘言。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天秤之两端,太极之黑白。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11 19:50 |
angushua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上过江军老师的课
有同学问他刑法问题
老师说
刑法没有固定答案
重点在于你的论理过程是否正确
不然相同状况的案件审理
为何不同法官却有不同判决与见解
所以见解不同不见得是错的
光是看不同大大的解题
大家所着墨的点不同
而导出不同见解
重点是有没有道理吧
不然哪来这么多学说与实务见解
我觉得至少基本要先写出实务见解
行有余力才写其他不同见解
毕竟考国考以后就是要以实务为主吧
一切还是要以法条为依归啰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解答


相信自己
无限可能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加拿大Rogers | Posted:2009-08-19 19:15 |
annejo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写实务见解~~
因为四等的考试不必讨论学说见解与实务见解~~
考三等就有必要两种多讨论
通常老师只问对问题个人的看法

去年考过的经验
有一题写到学说见解为答案
分数超低了


加油吧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8-22 17:49 |
xfji200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管写学说或实务见解,一般考的是考生对法律的概念,重要是不违背问题,故审题很重要,要知道考试的关键在那,思考方向及逻辑推演是否正确,以目前申论题,四题中有二题学者、二题实务界出题,故要如何回答,想信可想而知。
最主要是段落分明,有空多看些判决书,可以学到很多。
以下是我个人答题之方式,仅供参考:
一、审题,知道本是要考什么。
二、要考之问是题先点出来方
三、引法条或判例,可不用背出来,写出概念即可。
四、结论,将题示情形藉由上述之法理,涵摄进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24 20:4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44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