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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333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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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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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民訴準備程序問題
請問:
民訴第276第1項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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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02 23:59 |
airflash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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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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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不甚」,即是不致於、尚未達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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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之兩端,太極之黑白。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8-03 00:06 |
jackson333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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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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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該事項不甚延滯訴訟者>整句話的意思,是不是該事項雖然於準備程序未主張,
但假如不會、不致於造成訴訟延滯,則當事人仍可以於言詞辯論時主張?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03 00:26 |
小嚴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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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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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至於使他造造成突襲的主張 一班是更正補充等 對可以在言辯中主張

繼續去閉關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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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獻花 x2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8-03 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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