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26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忆长存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机车借朋友要打契约...
小弟要借机车给朋友

但是家人说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只是把车借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Just go my way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6-07 16:11 |
Alyso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9 鲜花 x6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要借多久呀?
交情如何?
如果交情没有很好的话,那就婉拒吧!
法律不是万能的…有时候碰到友情,也是无法可施!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充实!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成长!
期待自己可以更成长
期待自己能一步一步达到自己的目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6-07 17:03 |
忆长存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从今天起到六月底,交情OK,小弟是有意愿想借

但还是要跟家人商量,家人给的条件就是白纸黑字写清楚

内容大约是出事情对方自行负责,罚单也是(如果是改车就小弟处理= =")

大致上是这样,基本上是要给爸妈心安吧= =


Just go my way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6-07 18:03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觉的类似契约
意思到就ok啦
最重要的是当事人是否讲信用
对于不讲信用的人
白纸黑字再怎么清楚
上了法院他还是要辩
你也莫可奈何


感恩惜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6-07 20:54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机车使用借贷契约
贷与人XXX称甲方,借用人XXX称乙方,因机车使用借贷事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一、借贷标的:(机车厂牌、排气量、车牌号、引擎号等)
二、借贷期间:自民国  年 月 日起,至民国 年 月 日止。
三、借贷期间,乙方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使用标的物,如有损害,应负赔偿之责。如有遗

  失,乙方无条件依时价负赔偿责任。
四、借贷期间,因标的物应负担之税费由乙方负担。若有违规情事,其应缴之罚缓,不论是否由乙

  方所为,均无条件由乙方负担。因标的物所致之民事责任,亦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涉。
五、借贷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由乙方以外之人使用标的物,否则除应赔偿元之违约金外,其

  因此致甲方所受之损害,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借贷期间,甲方若须使用标的物,得随时终止借贷契约,并于 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归还

  标的物,不得异议。
七、借贷期满,乙方应即归还标的物,若有迟延,每愈 日,罚违约金  元整。



               贷与人:           身分证字号:
               地 址:

               借用人:           身分证字号:
               地 址:

 
  中     华     民     国     年     月       日


[ 此文章被大丽丝在2009-06-07 21:22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winkor) | 理由: 感谢提供,蛮专业的


感恩惜福!
献花 x3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6-07 21:16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上契约仅供参考
可自行增删内容

认同1楼的看法
车子最好不要借人使用
以免日后困扰


感恩惜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6-07 21:25 |
小严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鲜花 x3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补充 若不放心可以叫他签一定金额的本票
作为担保事后有毁损之用 表情


-----------------------------------------------------------------------------------------
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6-08 00:26 |
忆长存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各位大大的解释与提供,现在就要开始准备相关的了

谢谢~


Just go my way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6-09 17:56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父母的关心是对的,因为不是担心车子不还,是担心该车肇事而要你负责。

在欧洲,因为该交通意外导致必须侦查车子的所有人,但是当所有人提出不在场证明后(就是他证明肇事时车不是他开的),会造成一个问题,检方会问那你知道是谁开的阿,所有人当然不想出卖亲朋好友,于是拒绝说明,从而造成举证上的问题。

可是在台湾,我们的检警可没欧洲的检警那样......,所以到时你又没有证据证明车肇事时不是你驾驶的,恐怕......

您父母应该不是学法律的,但都知道这样的问题,代表这样的事件在现实生活常常发生而不是学说的纸上谈兵而已。 表情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6-10 03: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0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