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因爭議大
訴願機關是內政部或行政院看法兩極
最後高等法院決議文如下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本保險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中央社會保險局為保險人。在中央社會保險局未設立前,業務暫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並為保險人。」並依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勞工保險局設受託業務處,全權辦理農民健康保險事項。立法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業務,並授與農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之法律地位。勞工保險局以保險人地位承辦農民健康保險,則就有關農民健康保險事項所為之行政處分,自以勞工保險局為原處分機關,並以農民健康保險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為訴願機關。
爭議點行政處分是算那個機關 做成
因為農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是中央保險局 而中央保險局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但中央保險局及沒成立所以另訂法規由勞工保險局辦理農民健康保險事項
重點來了
如果今天中央保險局有成立
那題目應該會說
勞工保險局受中央保險局委託辦理農民保險業務
並為保險人所為的處分應向下列何機關提起訴願?
根據
第七條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所以行政處分機關應該是中央保險局,訴願機關當然找內政部
本題之所以爭議大在於因為中央保險局未成立
行政處分是要由哪個機關做成
一派是認為勞工保險局是行政處分機關
另一派認為行政處分應該是內政部 訴願機關是行政院
決議文是以勞工保險局為原處分機關,並以農民健康保險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為訴願機關。
雖然決議文這麼說 旦這是特例
補充說明
第七條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
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
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最後那段大家都容易搞混
以為訴願機關有兩個(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但請住意前面那句
比照第四條之規定 第四條第一款到第七款都是找上級機關訴願 而第8款是找原院訴願 所以條文才會說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並不是說訴願機關有兩個
例如
行政院委託考選部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行政院之行政處分所以找行政院訴願(
原委託機關) (第八款)
內政部委託勞工保險局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內政部之行政處分所以找行政院訴願(直接上級機關) (一到七款)
訴願法第八條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