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20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傳基居士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傳基居士-命理問答
推文 x244 鮮花 x14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修行][分享] 「無念」而念,「無住」生心.

奧修在大學期間,有一次辯論比賽,因為搭檔缺席,奧修一個人既作正方,又作反方,自己跟自己辯論。



大家都看呆了。那些支持正方的人,發現奧修比自己更知道如何為正方辯護;那些支持反方的人,也發現奧修比誰都更有力地辯護了反方。



有個人事後拉住奧修問道:「我都快要瘋了,拜托你告訴我:你自己是支持正方,還是反方?」



奧修回答:「我沒有偏見,我完全放開;其實不只是正反方,還有不少中間立場,至少有6、7個,如果你想聽,我還能說。」





頭腦就是這樣一個偏執狂——非要有明確的教條,非要支持一方,反對其他方。





奧修的演講充滿了這樣的正反方,中間方。





這些表面的矛盾下隱藏的是「和諧」,而不是「瘋狂」。



這個「和諧」,是一種菩薩境界。



奧修已經扎根於「無念」,他之所以講那麼多話,都是因為慈悲,而這真是奇跡——即使在說話、動意念的同時,也不忘那個「無念」,生其心而又無所住。



「和諧」由此產生。而「瘋狂」是沉迷於頭腦意念的喋喋不休之中,而忘了那個「無念」。





這個「和諧」就是「禪」,是隱藏著的,不可道的。



所有的大師都知「道」——「道可道,非常道」,古今中外所有大師的演說、經典,再加上將來可能出現的一切演說、經典,通通加起來,也不過是「禪海蠡測」。
引用: http://tw.myblog.yahoo.com/jw!LA2xW9iT...article?mid=2535




傳道隨天意
基業因緣起
掬水月在手
弄花香滿衣
http://cjjs....tw/ ;http://傳基....tw/
請點此進入=傳基居士廣結善緣部落格
傳基星相擇日舘 。
⊙ 地址: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552號。⊙ 服務電話: 02-26033157
⊙ 服務時間:AM9:00至PM5:00 ⊙請先預約⊙
⊙ 服務項目:命理諮詢,八字流年,紫微斗數,合婚擇日,公司取名,個人命名,風水地理,陽宅鑑定,五術傳授。
E-Mail: chou.joujee@msa.hinet.net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0 08:12 |
bao45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35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很棒的一篇文章
好壞、善惡、美醜、正反..........
都是兩邊
都是我們的心妄生分別
菩薩能如此「和諧」
是因為祂沒有「我」
一切分別的源頭是來自於無明
而眾生最大的無明就是「我執」
所以前輩要我們「以無為之心作有為之事」
就是要我們放下「我執」無為的去做事
因無所住而生其心
自然就不會有很多批評、埋怨、分別執著
能產生智慧而行於中道
因此我們要時時迴光返照
觀照我們的內心
是否能常常「無念」而念,「無住」生心
就能「常應常靜常清靜矣」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0 14:51 |
longyiyang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晕如果能做到你也是超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浙江 | Posted:2008-07-04 11:0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6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