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09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linsl12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组完电脑后的疑问
如题我主机组装完了..可是网路有很大的问题家里只有一条网路线
但是现在主机却有两个了那我要如何把一条网路线分给两台电脑用?
用的是so-net宽频(中华电信的一个黑盒子),我还要加装什么样的东西
还有电脑里面要如何设定或者是要安装什么软体?
不知道要在哪里提问由于之前是在这里问电脑要怎么组装的所以才又来一问
希望没有问错地方西问有厉害的高手帮我解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2 20:37 |
astw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要买HUB 也就是集线器 然后把中华小乌龟的网路线原本接主机的那头接到HUB
2台主机另外买2条网路线 一头接HUB 一头接主机 其他上网的部分就跟平常一样设定
如果你要2台主机互通 网卡的IP先设好 当然位址不能一样 群组要设定一样
这样的说明不知可不可以了 如果还不懂 请到本坛硬体求助区去寻求答案
我也是SO-net的喔 网路线不贵啦 之前买一条短的才30元 当然要看你主机的距离啦
如果2台在一起 当然买条短的就OK 如果有一段距离 最好还是量一下距离再去买才不会花冤枉钱
你的是浮动IP的吗 如果不是 去SONET改浮动的 他有8个浮动IP 要接多台电脑 最好是浮动IP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3 01:12 |
alphacal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样的问题有两个方法可以解决,用HUB或是IP分享器,用HUB的话如果你是4port的就是代表可以四台同时上网,但是每一台电脑都要去设定so-net的帐号跟密码,HUB的价位比较低。若是你使用IP分享器的话,你要到IP分享器里面去设定,把帐号跟密码输入到IP分享器里面,以后电脑开机就可以直接上网了。所以这两个有什么差呢!其实我个人认为啦!IP分享器会比较好,毕竟IP分享器里的防火墙比较好,比系统里的防火墙强多了,使用IP分享器中毒的机率比较不会那么高,但是IP分享器有些在使用BT或是驴子的设定就会比较多。所以看你个人的需要,两种都可以选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8-23 09:06 |
slinsl12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的解答..先到光华问问看IP分享器跟HUB的价格在看看要买哪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3 11:38 |
ggjp001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固定IP就要用 IP分享器 + HUB
浮动IP就要用 HUB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3 12:40 |
jonasjona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目前分享器的价格已经便宜还有自动拨接的功能,
强烈建议买分享器比较理想会方便很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3 16:3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32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