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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资金无偿存他人帐户 课赠与税
更新日期:2007/06/19 09:28 记者:【杨穆郁/台北报导】
由于从以往的经验显示,出现赠与税的征纳争议最多者,往往是以资金存入他入帐户,而被认定无偿赠与或「以赠与论」,纳税义务人则主张仅为借户的委托行为等,以致产生很多行政救济的征纳双攻防战,因此,国税局重申,以自身所拥有之资金,无偿存入或汇入他人之帐户,应申报并缴交赠与税。

台北市国税局指出,遗产及赠与税法所称之「赠与」,系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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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7-06-19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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