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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錄] 和障礙者相關的三種文化
文:郝明義
我們怎麼稱呼「殘障」,和怎麼對待「殘障」是密切相關的。一個社會對待「殘障」的文化到一個水準之後,才可能讓「殘障者」發展本身的文化……
一對聽障夫妻,有一個五歲的聽障女兒。父親在華爾街工作,收入及家境都在中上。家人之間,以手語溝通十分自然。但是漂亮活潑的女兒開始有一個要求-她還是想聽聽其他朋友到底是怎麼講話的,想要裝一個可以幫聽障者擁有聽覺,並且進而學習發聲說話的「電子耳」。
父母親陷入了兩難。要裝「電子耳」,應該儘早趁幼年的時候進行。但另一方面,他們又希望女兒在心智成熟之後,才自己判斷到底需不需要裝「電子耳」。於是他們針對「電子耳」技術四處進行探訪、辯論-辯論「電子耳」對聽障者到底帶來助益還是另一種障礙。
因為,他們認為無聲的世界是美妙的;和手語溝通比起來,言語溝通是粗糙的。他們不忍心讓女兒錯過這麼美好的文化。
「圓、缺之間-國際身心障礙者紀錄片影展」,這是其中一部《聲音與憤怒》的故事。 影展共有八部電影,故事的主角各有各的情況:耳不能聞、目不能見、腦性麻痺、心智發展遲緩、肢體嚴重障礙,以及全身癱瘓只剩下左眼皮可以眨動。
這些電影,很容易被看作是一個個勵志的故事。但是放開習慣性的思惟,我覺得更應該看作是讓我們有一個體會,並了解所謂「殘障」文化的機會。
這些電影,與其說是在講一個個勵志的故事,不如說是提供了一個讓我們體會,並了解所謂「殘障」文化的機會。
「殘障」文化?
的確,稱呼「殘障」的文化,對待「殘障」的文化,以及「殘障」文化本身的發展。這三者又顯然是相互關聯的。
先來看看稱呼「殘障」的文化。
《鐵肺人生》裡的馬克,因為小兒痲痺而脊椎嚴重扭曲變形,難以自行呼吸,因而必須置身於一個圓桶形的「鐵肺」才能生存。
但是他主張"Disabled" Doesn't mean "Handicapped".("Disabled"並不等同"Handicapped") "Disabled"和"Handicapped"在英語世界裡都滿常見的,以前我沒有注意其中的差別。聽了馬克的話,查了一下劍橋大學在網路上的字典,發現大有不同。
"Disabled"只是一種事實陳述,指的是「欠缺某種肢體能力」。
"Handicapped"強調的,則是因心理或生理情況,「使得日常起居要比沒有這種情況的人困難一些。」
"Disabled"和"Handicapped",我們一不小心就容易譯為自己所熟悉的稱呼,譬如「殘障」。但是即使生活重度不便,必須以「鐵肺」為生的馬克,還這麼注重"Disabled"和"Handicapped"的差異,主張兩者並不等同,令人印象深刻。
不同社會對"Disabled"和"Handicapped"的不同稱呼,代表著不同的文化。我們的社會,已經從稱呼「殘廢」的階段,進展到普遍稱呼「殘障」。(法定的稱呼雖然是「身心障礙者」,但有難以通用之處。)在同樣使用漢字的社會裡,今天大陸的稱呼是「殘疾」,韓國是「障礙者」,日本則是「身障」。對照一下,其中的差異不能說是不大。
我們怎麼稱呼「殘障」,和怎麼對待「殘障」是密切相關的。
不論是看《聲音與憤怒》還是《鐵肺人生》,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他們可以「自在」地生活。聽障的人,可以在華爾街擔任電腦相關工作;躺在「鐵肺」裡的人,可以在電動輪床上(因為他坐不起來沒法坐輪椅)就讀柏克萊大學,進而在畢業之後,成了記者兼詩人。
這就是電影裡面美國社會對待「殘障」的文化-其中包涵了硬體與軟體的文化。
他們在八十年代,就有可以讓電動輪床自行活動的在校園環境。 他們在八十年代就有了Sex Surrogate(性輔導師),可以幫助馬克面對他對性的焦慮與問題。「性輔導師」都受過特別訓練,經過心理醫師的「處方」後,可以為重度「殘障」的人進行性的服務,但以八次為限-以免被輔導者產生感情糾葛。
從《乖男孩》和《再見乖男孩》,更可以看出他們的環境如何讓一個年齡高達五十二歲,心智年齡卻相當於六、七歲的人重返社會。
至於他們各有身體上的限制,卻仍然可以擁有自己可以發揮所長的工作,這其中所透露的訊息,當然就更不在話下。
有這樣對待「殘障」的文化,也就難怪有人會細究「Disabled」和「Handicapped」的差異了。
一個社會對待「殘障」的文化到一個水準之後,才可能讓「殘障者」發展本身的文化。
不然,《聲音與憤怒》中,聽障的父親怎麼會那麼熱愛他的手語,甚至認為那是種比說話還細緻的文化?《美麗新視界》裡怎麼能體會到「沒有影像的世界裡,美是另一種組合,不是顏色線條明暗,而是聲音氣味和對待,這樣的整體感仍然可以是種另類而完整的美感」?《潛水鐘與蝴蝶》中,全身癱瘓只剩左眼可以眨動的鮑比,怎麼可能覺得自己「就像被困住在重重的潛水鐘裡,還好靈魂卻能像蝴蝶一樣輕盈飛翔」?
「殘障」者如果有餘裕可以發展出自己的文化,體會出自己特殊文化之美,那麼也會回頭影響他周遭的人。
事實上,「殘障」者需要發展自己的文化,社會需要發展對「殘障」文化的尊重,就和少數民族需要發展自己的文化,社會需要發展對少數民族文化的尊重道理,沒有什麼不同。
《鐵肺人生》裡,馬克提出了一個觀點:社會對「殘障」者容易有兩種極端的看法:一種是「殘障」什麼都不能做;一種是即使「殘障」也可以什麼都能做。而他認為「殘障」者和肢體健全的人是一樣的,有可以做的事情,也有做不到的事情。
而一個所謂進步的社會,就是不但透過各種科技的輔助,讓「殘障」者原先因為身體或心智的不便而無法做的事情,盡量減少,還有一個願意開放而接納的環境。
去年我回韓國,在金浦機場候機室裡,看到大韓航空一張巨型海報。一個女郎坐在輪椅上看著電腦螢幕。旁邊的字樣大致寫著:「我在家裡為您處理訂位服務。」
相對於這個例子,我們看看台灣今天的情況。
台灣今天「殘障」者的主要就業還是四個行業:按摩、算命、修鐘錶、刻印章。雖然根據法令,公家機關每有五十名雇員就須聘用一名「殘障」者,私人企業每有一百名雇員就須聘用一名「殘障」者,否則就得罰款,但大家寧願罰款。如此積存的罰款,光台北市一個地方就累積了五十六億元。
主辦這次影展的廣青基金會的劉銘和李燕,就認為現在「殘障」者所需要的不再是各種就業輔導,或是「身有一技之長」,相對的,而是一個願意接納「殘障」者的社會環境。 也許,有人還是會問:「為什麼需要接納?」 這有兩個回答。
一個回答是:拜科技與醫療進步之賜,「殘障」者在社會裡很可能會越來越多,而不是越來越少。(許多過去束手無策的傷病,現在救得回命來,卻免不了後遺症的例子很多。)我們不能沒有相處之道。
第二個回答,可以引用周文珍在《再見乖男孩》介紹文字裡的一段話: 我想起了我的姪女安安,她是一位十四歲的心智障礙者,她的父母不只一次地獻上了這樣的禱告: 「感謝上帝,將安安賜給了我們,在她的身上我們看見了單純的靈魂,也看見了我們的困乏;因著她,這個家經歷了患難也學會了忍耐,更學會了盼望與謙卑」如果我們願意把社會看作是一個大的家庭,各種障礙者都是家庭裡的一員,那麼,安安父母的禱告,就對每一個人都有很深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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