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0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il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品] 吴若权﹕撞最后一天钟
雨,从下午落到晚上。和家人用过晚餐,我不得不撑着雨伞出门。

为了某个场合的需要,必须赶着配一副新的眼镜。

如我所预期的,下雨的晚上,眼镜行没有什么生意,店面十分冷清。

几位服务员,缩在柜台旁边聊天,看到顾客上门,

其中一位中年的女性服务人员赶紧站起来,热切地招呼我。

说明我要的材质及款式之后,她很积极地寻找符合我描述的几款眼镜。

经过试戴,暂时还没有找到我真正喜欢的。于是,她又翻箱倒柜地仔细挑选,

前前后后、林林总总大概摆了将近三十副眼镜在我面前,

然后一一详细解释它们的特色,以及她认为它们为什么适合我的原因。

其中,有几副眼镜,我刚开始试戴时,觉得不怎么样,

经过她热心说明之后,才愈看愈顺眼。

试戴眼镜的过程中,她的态度积极但没有攻击性,不会让我产生购买压力。

所以,我才能从容地挑选,做出最后的决定。

最后一笔生意,留下令人敬佩的典范议价时,她十分坚持原则。

「这真的是我所能给予的最大权限!」

她指着计算机上经过七折八扣以后的价格,很安定地说。

她没有露出为难的样子,也没有摆出「不要就算了!」的脸孔,

只是安安静静地等待我的决定。「或者,吴先生,你也可以回去考虑看看。」

看看时间,快要打烊了。她陪着我耗了一个多小时,

而且她提出的数字距离我的理想成交价格已经算很是接近,我终于不再坚持,

同意她提出的价格,决定配这副眼镜。

「明天取件喔!你可以傍晚来拿,我在。」她叮咛我。由于事忙,

隔天我没有到眼镜行去取件。第三天,我再到眼镜行时,已经找不到她了。

「邱小姐,被公司遣散了,昨天是她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而且,您是她最后一位成交的顾客喔!她在我们这里工作十几年了,

很高兴最后一个服务的对象是您。」负责接待我的先生向我说明。

乍听这个消息,我的内心感到震惊而愧疚。

她提醒我昨天去取件的,我竟错过了。

「她是临时被通知的吗?」我好奇地问。

「不,公司早就公布裁员名单了,她早有心理准备。」

他一边取出配好镜片的眼镜让我试戴,一边解释邱小姐离职的过程。

「吴先生,您放心!她交代得很清楚,没收您订金,试戴满意后再刷卡。」

完成刷卡手续,取走眼镜之后,我想到一句话:「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原来,那天我听到的是她在这一家店里最后的钟声。

返家的路上,我仔细回想两天前她提供销售服务时的态度,是那么样的认真、

负责,很有耐性地陪我试戴不同的眼镜,一一提出她的看法。

那种「即使做到最后一秒钟,也要坚守自己岗位。」的精神,

不言可喻,令我十分感动。

撞最后一天钟,回荡在岁月的长廊,在生涯路上,我有和她十分近似的命运。

服役时,预官退伍当天,我还带着全排弟兄跑五千公尺,早点名完毕,

才卸下军装,归回故里。那时还十分年轻的我,

并不是有什么特别高尚的情操,而是因为军队作业不及,

接任的军官来不及报到。看到其他连队的预官,

在退伍前三个月就开始当「米虫」等着养老了,

我还得忙进忙出的,心里压力很大。

正式踏入社会工作之后,依然如此。每次转换职场跑道,

离职前都碰上特别忙碌的时候,最后一天忙到加班还不算数,

就任新职以后才回去打包或交接的经验,也所在多有。

当我想到在眼镜行工作十几年被遣散的她,

就仿佛看到自己这一路走来的身影,虽并不觉得「坚守到最后一刻」

是什么高尚的情操,却觉得十分感动,愿意为自己喝采。

尽管,其中很多种情况并非自己所乐见的,

而是形势所逼不得不全力以赴到最后一秒钟,

但事后都感觉到「无愧我心」的坦然。也因为这份坦然,

让我面对所有昔日共事过的主管,都很自在。

彼此对于有缘相处几年的情谊,才会相当珍惜。

不过,最令我佩服的,还是那位在眼镜行工作十几年被遣散的中年女性职员。

她既没有丢鸡蛋抗争,也没有为了前途茫茫而怀忧丧志,

反而高高兴兴做到最后一刻,相信她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

不但值得我努力学习,也必然为她的事业生涯开启崭新的一页。

只有乐观积极的人,才有资格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也只有愿意负责到底的人,才能走出自己的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21 03:2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60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