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0121 個閱讀者
 
<< 上頁  11   12   13   14  >>(共 1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rB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E的你
請學習與孤單共處
你天生怕寂寞,在人群中才能安心,但周遭越熱鬧,你的心卻越顯孤單。彼此關係越親密,這種感覺就越強烈,這會讓你變的冷酷。或許你可以在藝術或宗教上尋找到心靈寄託,祝福你囉!
但我比較喜歡寂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0 樓] From:香港New Skies Satellites | Posted:2012-04-09 22:41 |
samuel051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D的你
禁得起孤單你是徹頭徹尾的個人主義者,秉持冷靜而實際的價值觀。在你眼裡,情侶也好夫妻也罷,不過是兩種不同性格的結合。其實,這樣的想法也不錯,你不必為此擔心,也不必刻意迎合,只要體諒、尊重對方即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1 樓] From:香港和記電訊 | Posted:2012-05-28 20:25 |
ggty56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D的你
禁得起孤單你是徹頭徹尾的個人主義者,秉持冷靜而實際的價值觀。在你眼裡,情侶也好夫妻也罷,不過是兩種不同性格的結合。其實,這樣的想法也不錯,你不必為此擔心,也不必刻意迎合,只要體諒、尊重對方即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6-05 00:47 |
kind100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10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C的你
厭惡孤單希望眾人圍繞
你個性喜好社交,又有點愛慕虛榮,你渴求聽眾聽你說話,希望能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但你卻常在一群人中,刻意把自己孤立起來,這對別人來說,可能會造成困擾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3 樓] From:香港特別行政區 | Posted:2012-06-19 09:35 |
ia087713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B的你
怕寂寞卻眷戀孤獨
你愛好和平而安詳的氣氛,以及眾人歡聚歡笑的畫面,但情感細膩的你,時而對人生的喜怒哀樂備感沈重。你愛人群、愛地球,對博愛精神心領神會並抱持興趣,其實你應該坦承的接受身旁最重要的人所給你的愛。
我寂寞習慣的說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4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2-07-14 13:24 |
Gatli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選E的你
請學習與孤單共處
你天生怕寂寞,在人群中才能安心,但周遭越熱鬧,你的心卻越顯孤單。彼此關係越親密,這種感覺就越強烈,這會讓你變的冷酷。或許你可以在藝術或宗教上尋找到心靈寄託,祝福你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8-11-11 06:02 |

<< 上頁  11   12   13   14  >>(共 1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423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