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8082 個閱讀者
 
<< 上頁  2   3   4   5   6   7   8   9  下頁 >>(共 9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obby650310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09-11-22 12:3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法務部長影響死刑的執行
死刑已經確定,卻不執行,
不尊重司法的判決
這些"專家"的官員.不知何時才會學會尊重司法
該死的都還沒死,司法卻已死了表情

但小弟還是會為人道團體,繼續祈禱的
因為我只是一般人.不是專家,表情



該死的都還沒死,司法卻已死了<==司法已判自己死刑了.

在保障該受判決人之人權時.莫忘被害人之人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03 18:42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誰敢說槍斃一個犯罪行為人是公平正義?誰能說不槍斃一個犯罪行為人是人權之維護?
沒有人說得清楚,因為在判斷是否予與極刑的主體是人且制定法律的也是人,就一個人
等價值判斷難道絕對是正確的!當然不是(所以有人說法官都是當重業的->傳聞證據
)光是這點就不了了之~~~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03 23:44 |
ifu959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知如何說,要執行的話受執行者 的家屬一定難過。但是不執行的話一般人民卻得養受刑者一輩子,是一輩子喔。如果一個人都不想工作或不願工作的話,將來要國家養的人又多一個方法啦。所以就算是不執行,過邊的配套措施可要好好的想一下的啦~~~。之前就有人說要受執行者 工作養被害家屬一輩子,可是好像要把一位重刑犯縱放去工作的話,我想一起工作的人可能會怕怕的吧,而且人犯工作還是要有人看管吧?這樣所付出的人力應該會比現在跟吃力吧?種種的問題~~~唉不知吔~~~。不然公投好了,你們說~~好不好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04 11:17 |
芸淡風清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1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公投?同意。畢竟這是有關全民的安全問題。
看了很多大大們的意見,對最近又受關注的死刑執行問題
小女有新的想法,死刑可以不執行但是不能廢。
因為死刑的存在有一種鎮定人心的效果,雖然知道可能不執行,但是有這個規定多少還是可以讓多數民眾安心。
死刑不執刑也一定要有適合的配套措施,不是幾個所謂的專家學者所訂的,而是要讓多數民眾能接受的(至少要7、8成吧)

還有,小女可以了解不同的想法,但請不要說因為這是世界潮流所以台灣一定要跟進。放屁。(失禮了,不好意思。)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恆的完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04 11:37 |
洪灋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鮮花 x57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凡事要學著看正反兩面,以下試著說說執行死刑的一些想法。
1.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殺人了,如果我們也同他一般把他殺了,其實就結果來說,我們是和他一樣的,因為那同樣都是殺人行為,差別只在於,我們是披著正義的外衣殺他罷!如果,我們像他殺別人一樣,也把他殺了,那我們心裡那種想殺人的恐怖邪惡想法不是和他一樣了嗎?不是嗎?
2. 既然被害者家屬那麼忿恨難消心頭之恨,是不是請家屬,或是那些贊成執行死刑的官員或立委,親自到刑場執行死刑,親自拿著槍,近距離往死刑犯的頭部開一槍,然後看著子彈從顏面穿出後,整個臉破個洞、爛掉,鮮血大量噴出來的慘樣。這樣的死樣,應該和被害人當初被虐殺時差不多慘吧,所以是不是家屬看到後,會很爽,覺得終於報仇了才是。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家屬他們敢殺,敢看,或想這麼做嗎?一般正常的人有誰是想這麼做的嗎?雖然這是依法令執行的行為,但這是殺人耶!殺人耶!一般人敢去殺嗎?而且還會讓對方死得這麼慘耶。葬儀社的的人看了都不敢接,因為臉都爛掉了,要怎麼化妝啊?用白膠黏得起來嗎?怎麼修補啊?還有,知道有多少執行槍決的法警,後來都瘋了嗎?殺了這麼多人,看了多少慘死樣,沾了多少血,抬了多少屍體,拿了多少殺人後的紅包,要不瘋也難。你有著深仇大恨的家屬,或是講得義憤填膺的立法諸公都不願去殺了,叫一個最最最低等的法警公務員去殺,真的是好冤啊!這不是殺雞殺魚,是殺人耶!是把一個活人殺成、弄成那副恐怖的死樣耶!要你,你敢殺嗎?
3.萬一誤判怎麼辦?國家殺人就會比罪犯殺人正當嗎?我們應該是寧可少殺一人,而不要錯殺一人啊!想想其他替代方案吧!人還活著,總還有返還的餘地。就算要暫時花納稅錢養他,總比把他殺成那副死樣,卻發現殺錯人來得好吧!
表情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3 回到頂端 [44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3-14 01:33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公投?

別傻了,那只是政客耍弄人民的東西......

大家還記得防衛性公投這東西吧!? 有過嗎?當然沒有......

但是國家有因此而不買軍購嗎? 並沒有,還不是照買......

搞公投這東西,爽到台上的一堆政客,浪費百姓的時間和錢財......

說白點就是:「爽到你(政客),甘苦到我(百姓)」(台語)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10-03-14 14:35重新編輯 ]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4 07:55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未啥要為這個無解的東西大傷和氣!!人評價的東西是否死刑三審定獻,
是按什麼確定??就比例原則阿!誰?有誰可以完全說出比例原則之標準
?....不過話說前法務部長在吾人眼裡可以說是值得敬佩,堅持己念
不為五斗米折腰(雖然不只五斗啦)的"精神",或許是只動嘴的某些人
不能有之情操吧;然而敬佩的原因,想大家都知道學學說的痛苦,既然學
到最後要選其一來殺題用的,連自己支持的學說都不勇而捍衛,不啻是白
學一樣,仍是個迷途中的羔羊...雖然前法務部長做了一個很令人匪夷
所思的行為,但其中有其珍貴之處~~~~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4 14:13 |
芸淡風清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1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雖然跟前部長的想法不同,不同我們家都很佩服她是一個有膽識的人,由始至終堅持自己的理念。 表情
更何況我還常去她弟弟的診所看病哩~(看的不錯,還免費幫我擠痘痘^^)
只能說大家失去了一位好官員…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恆的完美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4 16:20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洪灋: 死刑已經很久沒執行了,漸漸也都沒有人會去注意這議題。這次為什麼又會浮上媒體版面你知道嗎?還不是因為某立委搞婚外情跟人家上賓館,使得自己名聲不好慢慢失去政治舞台,於是他就藉此機提起死刑執行問題來吵新聞,搞得天翻地覆的。整件事根本沒什麼大不了,但卻搞得一堆對立,最後得利的還不是那個差勁的出軌立委,上了新聞版面!^^, 送您 5 雅幣

我支持立法委員至少應有法律系始得為候選權之限制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2 回到頂端 [4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5 00:53 |
lai0913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6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個人對死刑的議題採正面的看法
不論是否有心人炒作.
但這個死刑的存癈問題,本來就要解決
並非很少人注意,就可以慢慢拖,
如法務部長說的一樣.讓大家慢慢的適應暫不執行死刑觀念
個人會比較贊成黃次長所言.對於定钀的44名死刑犯
除了另定法律外.不然就要執行,
如欲以終生監禁代替死刑.
不管是對加害者或被害者.甚至對監所.
這並非是一種慈悲,而是一種殘忍
一個沒有未來的生命.有誰能駕馭呢?

如要癈除死刑.那就慈悲一點.給個無刑徒刑就好了
如果不癈除死刑.那也慈悲一點.給個痛快.結束錯誤的今生吧
!表情
對前法務長堅持理念及下任法務長的勇氣,,予以正面表揚.表情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9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3-15 15:43 |

<< 上頁  2   3   4   5   6   7   8   9  下頁 >>(共 9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9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