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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19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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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廢除死刑,被害人及被害人的家屬而言,如果非法正義可行,一定K死他
對加害人及加害人的家屬而言,希望大家給他一個機會
大家是誰,就是當下不關他事的社會大眾的剩閒人士 表情
人都是自私的,都想趨利避凶
不管啥事最少都有正反兩面加上看戲
我現乃屬剩閒人士
但如果有人上我家偷東西,我希望法官判他死刑,最好凌遲(人之初,性本利...) 表情
管啥人權.
我想如果被害人及被害人的家屬能站在維護人權一方,我就投一票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0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09-12-15 13:36 |
pon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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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殺人償命 表情 .必要死刑.連續慣犯 表情 .必要鞭刑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5 13:59 |
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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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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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見
一點都不管見
先不論「管見」一詞有無誤用,(有學者以為「管見」乃學術淵博之人自謙之詞。)管見總是自謙之詞。然,在諸多愛用管見的法律人中,小弟完全看不到該有謙虛,映入眼簾的是驕傲、自大、自以為是以及得理不饒人。

法律來自民俗、民德,是社會生成而非自然生成。
所謂法律人,也只是一般人+ 法律知識 而已。
切莫自視法律人,即抹滅其他非法律人之想法......


以上,愛聽就聽,不聽拉倒表情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5 16:57 |
lai0913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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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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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輩和LUC大私下討論過
雖經過幾番激戰後
晚輩可以贊同LUC大的想法
其實只是看事件的角度不同
而且LUC大所考量的事,是晚輩未想到的部份
所以晚輩可以了解其苦心
其實晚輩比較在意的並非是死刑的存癈問題
而是執行層面上的措施
不論是死刑犯,重刑犯,或輕刑犯的矯正措施
於1970年馬丁森所提出的矯正無效論,
現在已經快2010年了,
近40年了,尚未有良好的措施
這些才是造成犯罪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以上僅是晚輩的看法表情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3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09-12-15 17:44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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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以摘要方式,列出死刑存廢的正反意見嗎?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5 18:01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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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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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3 鮮花 x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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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的國考題考人性尊嚴,還問我國的困境.
其中之一是唯一死刑的廢止,算是進步.
但被噓,唯一死刑改為相對死刑(即法律效果不會只有一個死,而是無期或有期,讓法官可以裁量),還是有死刑.
當然現在分工方式,要判死刑不容易:
1被害人要求
2檢察官上訴要求
3律師要求
4法官為難了,但還好,判了死期,由檢察官執行.
5檢察官執行,還可以再閱卷拖一拖.
那麼,一條人命,分工下,算誰的帳?
6如果要推,再推給立法者(實質的立法者是法務部或司法院),不能怪那個圖章立委.
7司法機關苦水滿天,推給學者,學者再推給外國法制....
這些年,大家就都過了.爭論還在.
8一些檢察官或法官,信了宗教,辦公室掛神像.因惑.憲法23條只能限制權利,15條有生存權,但刑法有死刑!卻是剝奪人性尊嚴最核心的人命,而法官違憲殺人!或依法殺人?誤判小事,心不安,判正確,也不安,沒有辦法說服不理會憲法的戒命.
.......
以上是未經整理的說,還是請大大們整理,正反意見!實證派的也好,規範派的不錯!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6 13:10 |
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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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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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讚成死刑,至少有死刑,在作為和不作為上,會三思而後行
而不是想著,關個幾年,出來還是好漢一條,況且有特赦,大赦什麼的,或許可以更快出來當好漢

如果被判死刑的是我親人或好友,我也會傷心,但是這是無法悔不當初的,誰叫他不三思而後行,明知不可殺人還殺人
數數看,有多少人犯的案越來越大,多少人跟進犯案,有多少人一直改不了作惡,只因為刑法不夠重
所以我讚成死刑,真有人道,在犯小錯或未犯錯前,就該防範未然,不是等犯了大錯,再來什麼人道主義

唯一死刑的廢止,算是進步,但是人心或人民進步了嗎?唯一死刑的癈止是有條件的才對,只是單獨刑罰的廢止,是不算進步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7 16:03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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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北京29日電) 人權團體指出,中國處以死刑的囚犯,比世界各國的數字加起來還多。中國今天處決一名因販毒定罪的英國公民。
中國最高法院判處英籍毒販夏克(Akmal Shaikh)死刑。法院重申中國政府立場,表示死刑有其必要性,可收殺雞儆猴、嚇阻犯罪之功效。

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表示,根據公開的新聞報導,去年全球有紀錄的遭處決人數為2400人,其中逾1700人是在中國被處死。

但是維權人士指出,這個數字不過是冰山一角;由於中國處以死刑的人數一向都是國家機密,因此實際處決人數可能遠高出1700人。

10年前中國每年處決1萬多人,如今死刑人數大幅下降。中國官方試圖減少死刑人數,最終目標要全面廢除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中國有68種罪行可判處死刑,包括詐欺、行賄、販毒等非暴力罪行。

近年來,中國有些人因逃漏稅、竊取增值稅發票、破壞電力設施、販賣假藥、盜用公款、收受賄賂、毒品犯罪等罪行遭處死刑。(譯者:中央社蔡函岑)

這則新聞雖然不足以證明廢除死刑的必要,但是也同樣對死刑有效赫阻犯罪打上個問號....
我先說說刑事政策跟犯罪學的見解
1.刑罰的功能傳統認為有預放犯罪的功能,而預防又分為一般預防跟特別預防,所謂一般預防係指對一般人的預防,而特別預防係指對已經犯罪的那些犯罪者預防再犯罪的功能
2.針對死刑而言,在一般預防的功能可能的確能收赫阻的功能,但是根據數百年來犯罪學家對犯罪人實際的調查發現,再特別預防這方面的功能非常低,特別是對已經犯下可能被處死刑的犯罪者,不但喪失了預防的功能,反而會刺激跟鼓勵這些犯罪者繼續犯罪!因為就經濟法則而言,此時該類犯罪者只有繼續犯罪掩蓋他的罪行對他才是相對有利的。
3.針對這種犯罪行為人大概有下列2類的心態值得注意
a.有能力的犯罪者
  例如國家掌權者、社會上有極大財權者、犯罪能力特別發達者,由於他們具有特別的能力可以操縱或避免掉被抓捕的可能,於是他們會利用各種合法或不合法的方式來掩蓋掉他們已經犯下的罪行,因為他們犯下的是已經可能被判死刑的犯罪,他們更會在所不惜的繼續犯罪,以避免被發現罪行,例如很多政治醜案常常以自殺告終(真的是自殺嗎??)而不會想要自首悔悟並認罪!
b.沒能力的犯罪者
  由於可能面對的是死刑,這類人往往在走投無路時,會產生多殺1個賺1個的心理,於是搶盜姦殺對他而言都是額外多賺的,反正他沒能力降低被逮捕的機率,他便會利用該期間盡量犯案!而不會想要自首悔悟並認罪!

4.另外無論科技再發達,刑事審判都有誤判的可能,再加上3.a者的故意干預或其他共犯結構的有意放縱,更加刺激此類犯罪者對司法的控制干預手段激烈化,在這樣的循環下,利用(陷害)代罪羔羊、名目自殺(實際他殺)來終結某個犯罪審查程序,是固定的公式,因為他已經沒有回頭的效益!歷史的案例多到無法數清這樣的冤案!加上被害者跟輿論的壓力,使得司法更容易速審速結,於是代罪羔羊(被陷害者)只能自嘆倒楣!

以上是法學界利用實際的訪查,科學的分析在犯罪學跟刑事政策這數百年來的成就,當然這並不意味,為了避免特別預防功能的喪失,而一定忽視死刑一般預防功能的效益!也就是說廢除死刑的確還需要其他相關的配套措施,而且要在適當的時機並有充分的共識下來實行這個政策(甚至不實行),但是無論如何,處理這個問題不應該只從被害者的心情來思考問題,否則往往會被犯罪者利用,一方面真兇繼續犯罪逍遙法外,一方面造成更多的不幸,從而喪失法律是聰明解決問題的工具意義,既然學習法律,就要讓自己進入一個為了幫大家處理好問題的狀態,而不是像一般被害人的心態一樣,那種難過的狀態是不需要學習法律也應該要能設身處地想像到的阿!


[ 此文章被luciferydog在2009-12-30 14:40重新編輯 ]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3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30 14:32 |
sa09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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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也來發表一下意見吧!
二、個人認為,開放死刑!
三、原因如下:
1一個人要不要犯罪,以及如何犯罪,跟「先天」及「後天」有很大的關係!
2「家庭」的教育不良,導致深根的犯罪性特質,是很難改的!
3「後天環境」對成年人的犯罪很有幫助。當「理性」的選擇要不要犯罪時,「環境」會加速或反抗犯罪,就看你的朋友、社交區是如何了。

四、結論:
1「犯罪性」是天生的很難改變。
2死刑犯,一定是「慢性犯罪人」是很難改變的!放出來只是遲早會不會犯罪的問題。(重點是,社會上不會接受他們了!一定會犯罪)
3而且真正了解犯罪人的話,一定會發現一件事…就是「他們真的很壞」一定要有死刑,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安全,這才是最後的重點。
4談一下如果是誤判,就只好給補償金了啊!國賠了!反正…比例不高…不可錯放一人…哈

5補充一下:有想過國家為什麼要廢除死刑?我想是國際人權組織要求的…我國要讓國際上知道我們是個很有…「人權的國家」,生命權不是可以剝奪的,提升國家形象有很大的幫助!哦!但…人民有想過嗎?錢…錢…錢…哪來?是我們的納稅錢哦!監獄人滿唯患了,很恐佈的…要蓋監獄嗎?廢死刑那些人要關到老?老人花更多錢?…總之問題是很多的…

6最後,還是投一票讚成票!

(附著:我國雖非廢除死刑,但也沒執行!因為法務部長、馬英九都是不讚成的,所以一直到現再有1幾二十年沒有執行了,那些被判的人,只是每天一直等著…看執政者最後的決定…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 此文章被sa098505在2010-02-21 20:2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8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2-21 20:18 |
hanc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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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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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各位大大對死刑的討論,以及偉大的政府對犯罪加害人如同保護稀有動物般的將他們"保護"的如此周到,小弟有以下的想法:
1.希特勒,希姆來,艾克曼,海德里希,松井石根,谷壽夫----等殺人魔王如果現在還活者,ㄧ定會迫不及待的想歸化我國國籍.
2.看到我國目前的司法現況,我常常想起300多年前黃宗羲的所作所為---(以下摘自"當年明月-明朝的那些事兒)
"黃宗羲就是某些人中的優秀代表。
  作為“七君子”中黃遵素的長子,黃宗羲可謂天賦異稟,不但精通儒學,還懂得算術、天文。據說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沒有他不知   道的,被稱為三百年來學術之集大成者,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
更讓人無語的是,黃宗羲還懂得經濟學,他經過研究發現,每次農業稅法調整,無論是兩稅法還是一條鞭法,無論動機如何善良,最終都導致稅收增加,農民負擔加重,換句話說,不管怎麼變,最終都是加。
這一原理後被社科院教授秦暉總結,命名為“黃宗羲定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經過調研,採納這一定律,於2006年徹底廢除了農業稅,打破了這個怪圈。
善莫大焉。
但這四個字放在當時的黃宗羲身上,是不大恰當的,因為他既不善良,也不大度。當時恰好朝廷審訊許顯純,要找人作證,就找來了黃宗羲。
事情就是這麼鬧起來的。許顯純此人,說是死有餘辜,還真是有餘辜,拿錘子砸人的肋骨,用釘子釘人耳朵,釘人的腦袋,六君子、七君子,大都死在他的手中,為人惡毒,且有心理變態的傾向。
此人向來冷酷無情,沒人敢惹,楊漣如此強硬,許先生毫不怯場,敢啃硬骨頭,親自上陣,很有幾分硬漢色彩。
但讓人失望的是,輪到這位變態硬漢入獄,當場就慫了,立即展現出了只會打人,不會被人打的特長。
他全然沒有之前楊漣的骨氣,別說拿釘子頂腦門,給他幾巴掌,立馬就暈,真是窩囊死了。
值得慶倖的是,崇禎的監獄還比較文明,至少比許顯純在的時候文明,打是打,但錘子、釘子之類的東西是不用的,照此情形,審完後一刀了事,算是便宜了他。
但便宜不是那麼容易找到的。
審訊開始,先傳許顯純,以及同案犯“五彪”之一的崔應元,然後傳黃宗羲。黃宗羲上堂,看見仇人倒不生氣,表現得相當平靜,回話,作證,整套程式走完,人不走。
大家很奇怪,都看著他。
別急,先不走,好戲剛剛開場。
黃宗羲來的時候,除了他那張作證的嘴外,還帶了一件東西——錐子。
審訊完畢,他二話不說,操起錐子,就奔許顯純來了。
  這一刻,許顯純表現出了難得的單純,他不知道審案期間拿錐子能有啥用,只是呆呆地看著急奔過來的黃宗羲,等待著他的答案。
答案是一聲慘叫。
  黃宗羲終於露出了猙獰面目,手持錐子,瘋狂地朝許顯純身上戳,而許顯純也不愧孬種本色,當場求饒,並滿地打滾,開始放聲慘叫。
  許先生之所以大叫,是有如意算盤的:這裏畢竟是刑部大堂,眾目睽睽之下,難道你們都能看著他毆打犯人嗎?
答案是能。
  無論是主審官還是陪審人員,沒有一個人動手,也沒有人上前阻攔,大家都饒有興致的看著眼前的這一幕,黃宗羲不停地紮,許顯純不停地喊,就如同電視劇裏最老套的臺詞:你喊吧,就是喊破喉嚨也不會有人來救你!
  因為所有人都記得,這個人曾經把鋼釘紮進楊漣的耳朵和腦門,那時,沒有人阻止他。
  但形勢開始變化了,許顯純的聲音越來越小,鮮血橫流,黃宗羲卻越紮越起勁,如此下去,許先生被紮死,黃宗羲是過癮了,黑鍋得大家背。
  於是許顯純被拉走,黃宗羲被拉開,他的錐子也被沒收。
  審完了,仇報了,氣出了,該消停了。
  黃宗羲卻不這麼認為,他轉頭,又奔著崔應元去了。
  其實這次審訊,崔應元是陪審,無奈碰上了黃惡棍,雖然沒挨錐子,卻被一頓拳打腳踢,鼻青臉腫。
  到此境地,主審官終於認定,應該把黃宗羲趕走了,就派人上前把他拉開,但黃宗羲打上了癮,被人拉走之前,竟然抓住了崔應元的鬍子,活生生地拔了下來!
  當年在獄中狂施暴行的許顯純,終於嘗到了暴行的滋味,等待著他的,是最後的一刀。
  什麼樣的屠夫,最終也只是懦夫。"
  行文至此,我想問各位大大,假如你是犯罪被害人的家屬,你會做出如黃宗羲的行為?還是那些人權團體所希望的當你們對著犯罪加害人時能做出"我原諒你的錯誤,寬恕你們"等等"高尚行為"嗎?(請注意,那些犯下令人髮指罪行的罪犯心中還有多少人性存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03 1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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