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857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最后一次回应你:
法律人的定义不在是否为法律系
是在是否肯成下苦功好好读法律
没有人出身就是法律人
我很清楚这里很多都不是本科系
谁说过我看不起谁

说难听
如果民法1225条如果全背过3次
再看例子,即使忘了一半法条
我就是这样读的
不用人教
也看得懂
那一个法比民法多?
试问你呢?

想要别人看得起你
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己站起来

没有人像你求人
还唱高调

整个法律版像什么?
只为你一人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7-30 10:42 |
kittylove9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考民诉
又不考民法

每位人都可以发问(这是自由国家不是共产独裁国家)

我不会禁止发问(没礼貌)
我不会像某人公务人退休(要那种官僚态度来批判贬低人)

请问版主你是从哪单位退休?

-----------------------


版主你写
"你读民法1225条如果全背过3次
再看例子,即使忘了一半法条
我就是这样读的
不用人教
也看得懂
那一个法比民法多?
试问你呢?
-----------------------------------------
佩服版主

你是天才不用人教也看得懂

是不是大法官和法律系大学教授也都不用混?

法院开在你家就好?

版主你干脆统一学说?

不管是留日派,留美派还是留德派
是不是都不重要?

只有版主说才是独一无二"通说"?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0 (by 12191219) | 理由: 屡劝不听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30 14:36 |
kittylove9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版主你写


我儿子明年商校毕业准备报这一组,司法事务官财经组要民法及刑法,检察事务官财经组要刑法及刑法诉讼法
其他不相关科系拚一点也有机会
一个木工在50岁考上司法官的故事
相信也会再发生
-------------------------------------


放心你儿子今年会考上

不用打压我

你儿子会考上检事官



-------------------------------------------------------

以下版主你写
昨天是我儿子第一天上补习班(志光)
在中部法科补习班都不强
不过(志光)商科是有名的
志光自吹去年检事官财经组拿了榜眼,探花(不知真假)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0 (by 12191219) | 理由: 屡劝不听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30 14:50 |
daisyfair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没有什么好吵、好争辩的吧?
有容乃大、江海不择细流、退一步海阔天空,不是吗?
如果没有基本的修养还能写出一篇好作文吗?
想要考上?静以修身,非宁静无以致远。
没有修好身,还想齐家,作公务员治国、平天下?

把这些时间拿来看书研读,不是比较好吗?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7-30 15:34 |
kittylove9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daisyfairy 谢谢您

您说跟我想不谋而合


我也是不想回应

但是有时欺人太甚

先预祝您考上今年司法特考

感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30 15:52 |
8G9119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49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么好的园地,个人实在不乐见成为笔战的论坛。
楼主 谁都知道你热切求解,而且不耻下问。
另外,这个园地,本来就可以自由发问。
这些,个人都认同,也佩服你能够无畏向上 。
尤其是在有家人以及经济生活重担下念书。
个人也曾经有过。
那时每天1瓶「福气啦」+「汽水」,只为了强迫自己念书。
而且把辛苦整理的题解、法条,录进录音带
当念不下书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如厕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反覆听读默背。
每天看书不下13个小时,只为了短短6个月,从无到有,能够考上国考,成为万人中的佼佼者。
我想版主反对的,绝对不是这些,大家也都期盼你能够如愿考上。
版主只是有义务让本版成为大家共享的园地。
这个责任,他责无旁贷。放任不管,他绝对被大家K表情
因此,既然司特在即,目前个人建议你不妨将10题整理在同一个题目发问
如此有疑问时,再次回复,也不会占据太多版面,无疑问时,就尽快让它沈底
另外,对于解答者,最大的感谢,是奉上你的鲜花,并且致上感言
而不是用回复,让已解答的问题,再次浮上版面,这样解题者,未必知道
表情另外,司特考完后,个人建议你学力从根扎起,并且建议你购买附有详细解析的参考书
,因为国内出版社出版的书籍,错误太多,往往会让考生遗憾终生。
其次,每1题选择题,都可以发展1套理论,光靠选择题寻解,往往变化考题,就让考生无所适从。
其实自己选择错误的选择题,是每1个考生难得的瑰宝,因为人类总是1错再错,沈迷不误。
表情 期盼你能够再次回到这个园地,而且怀抱感恩,感恩版主,感谢大家。
因为如同楼主,个人在本版也是收获良多。
因此个人也是怀抱感恩,感恩版主,感谢大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09-07-30 17:48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大家可以公评
对于21.22篇
系针对我而来
我决定予以禁言
不管其分身
通通禁言1个月
这里不能因1个人而大家受影响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6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7-30 20:31 |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956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