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993 個閱讀者
中央氣象局》 漁釣氣象 | 一周預報 | 潮汐預報 | 即時海況 | 即時影像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阿湯哥A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鮮花 x7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才打完去帶老婆大人去洗了一下溫泉以表今日步在家心意ㄋ....我也有打喔。

前言 特別感謝版主保大帶領本次釣遊
話說500個字是真的很困難的ㄚ.........點個500點。
今日集合北、中、南各區雜牌軍齊聚ㄧ起出門,由我們的"保"大帥哥領軍到一處不知名的酒家,就暫稱沒半隻,行前保哥太別交代安全裝備一定要帶齊,個人作業個人擔。
廢話ㄧ堆又會挨罵......。
今日風浪568轉457浪小風和日儷到不失相聚釣魚的好天氣,流又順。只欠美女抱抱了。
上午4點集合...天ㄚ真是愛睏開車邊打瞌睡,隨著誘餌籠大哥的車尾燈ㄧ路到達釣場,路也忘了。
天還沒亮,所幸大夥就在堤防邊菸酒菸酒,就在酒酣耳熱之際左方來了一個閃電,路人甲說....有閃電A害.......ㄏ是保哥在拍照啦↓還有月亮在天空。
5點許終於打母光了上肉粽開起今日釣遊,不愧是版主選擇了一個前有大海後有依靠風水地理均佳(前朱雀、後玄武、左青龍、右白虎)吉位入座。
小弟只好與路人甲選擇與烏石鼻"斜壁"ㄧ樣的站票,先打了7瓢再組釣竿。小弟今日2號竿2號pe線2.5號子線目標50恐龍妹。
行前保哥有交代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指導釣組組合、深度等,眾人一起下竿不到10分還是版豬先聲奪人拐騙大胸部美媚1隻(詳如照片強拍裸照),我等眾人無不傻眼真是神乎其技,心中對其之景仰有如黃河換爛ㄧ發不可收拾。
奇、奇、奇天下甚麼最小竿??
答案:龍蝦竿。
以上是廣告時間,好釣場需維護、小魚請放回........酐媼。
平平都是保哥出手獨門配方餌料、怎麼三人阿波就是不動如山,過不久旁邊的誘餌籠大哥也搶了一個妹妹來抱,我與路人甲還是只有傻眼的份,忽然遠方來了一個呼叫,攻擊手、攻擊手...面對優美的水色與滔滔的浪聲我還以為聽見上帝的聲音要引導我到神聖的國度,
臉上泛起了ㄧ絲絲的微笑,那時旁邊的路人甲才叫醒沉靜中的我保大在叫你啦。
保大甚麼事情??要搞岸邊啦比較有機會...原來暗邊才是重點每個男人都喜歡,那...那就搞岸邊吧。
加緊吹ㄧ下a...sa不久果然有妹來抱路人甲、阿波瞬間催到手把揚竿,強大的拉力確定是搞到鯛妹妹了,竿子強烈的抖動耳邊傳來陣陣刺耳的子線風切聲,來ㄚ大尾的恐龍真的來ㄚ上岸ㄧ看約40公分。
陸陸、續續經過一番慘烈的翻騰覆雨,斷線大夥各自斷線數回,頭等包廂終於能左擁右抱了,沒看過本島鯛妹如此阿莎力,連喊都沒喊就給它用下去。
感謝保大與誘餌籠大哥的指導,沒有你們沒有它們。...............................應該應該有5百字了吧。




這要給機車的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狐狸去釣魚) | 理由: 補圖獎勵~跟在阿寬車後 是對的!!他的頭燈好亮阿@@~
財富:200 (by 太保) | 理由: 這樣PO文章不是很愉快嗎大家一起釣魚哈啦討論切磋研究,因為你不是發文只在回覆所以嚕,扣分



魚說你看不見我的眼淚因為我在水裡、水說我看的見因為妳在我心裡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16 00:52 |
tech122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7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在澎湖還沒這樣爽過 表情 表情


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lovegirl1221
紀錄有關我的釣魚路程.....
希望大家多多參觀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1-16 00:59 |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17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