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694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xwkim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鲜花 x28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接地的问题
参考这里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83903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1-08 12:00 |
蓓儿丹娣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woolswell于2007-01-8 10:59发表的 :


怎么能拿您自己当例子?

您明明是植物,我们却是动物。哈哈~~

下次我绝对不要在吃饭时间上来看哈拉区
差点把中餐给毁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1-08 12:10 |
wxwkim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鲜花 x28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提醒~
我都忘记吃中餐了~
先闪人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1-08 12:14 |
omnipla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2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woolswell大的这条
哈拉到大门静电了?没办法,谁叫我们订出:「什么话题都可以谈」
这样的欢迎布条。
嘿嘿嘿~ 表情
静电可以问~能量不能留~ 表情
哼哼哼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0 (by woolswell) | 理由: 不是不能留啦,是没人答得出来,不信小弟把他再叫出来,看能量会不会变成身体能量。哈哈



回覆与感谢是一种品德,论坛互动中良性的交流。
☆★要评0,干脆就别评算了★蜀山无大将,猴子称大王★☆
☆★好文章值得千锤百炼★好文绝对顶,烂文绝对批★烂文千百出,徒惹施笑话★☆
☆★钻古泥思,不如多体验人生☆★☆★☆★☆★☆★☆★☆★☆★☆★☆★☆★
☆★资讯爆炸时代,资讯通透,真伪诀齐流,会运用/懂丢弃/辩证要比引籍淹思更重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1-08 12:19 |
chaiyuchi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鲜花 x2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接地是没有用的
仔细观察看看就知道了
而且这是静电
跟那种电不同
所以没效果的


在下判断之时,应先破除内心的成见,否则,你将会用一种错误的标准去衡量,就像患有黄疸病的人,把一切都看成是黄色一样。
对人生加以思索的人,觉得人生是喜剧,只凭感触而未思索的,便觉人生是悲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7-01-08 12:23 |
wxwkim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鲜花 x28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静电会残留
太多还会电死人耶~

还是要从接地下手比较固本~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1-08 12:25 |
pkkbkraa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终身成就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7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omniplay于2007-01-8 12:19发表的 :
woolswell大的这条

嘿嘿嘿~ 表情
静电可以问~能量不能留~ 表情
哼哼哼 表情
您那个问题太难了...
连喇滴赛天王的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6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7-01-08 12:43 |
wxwkim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鲜花 x28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pkkbkraa于2007-01-8 12:43发表的 :

您那个问题太难了...
连喇滴赛天王的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

静电是一种物理现象,人体是一个带电体,例如握手时感到针刺性的电击,这种情况在天气干燥情况下非常多见。天气干燥时,化纤衣物、地毯、坐垫、墙纸等受到摩擦,都会产生静电。据测定,人在地毯上行走,产生的静电电压超过2000伏特;穿或脱化纤纯涤纶衣服时的瞬间,电压可达5万~10万伏特。当静电电压达到2000伏特时,人的手指就会有所感觉;超过3000伏特时,就会产生电火花,手指尖会感觉到针刺样疼痛;超过7000伏特时,不仅身体会有被电击的感觉,正常的心电传导都会受到影响。


http://www.epochtimes.com/...777487.htm


参考看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1-08 12:51 |
wxwkim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鲜花 x28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wxwkimo于2007-01-8 12:25发表的 :
静电会残留
太多还会电死人耶~

还是要从接地下手比较固本~


防范静电损害,一般在电子工厂有三种常见的做法,
一、遮蔽:运用遮蔽材料,如抗静电盒(箱)、静电袋来储存或运送电子产品。
二、接地:由于静电是靠摩擦产生的,因此无法防止静电的发生,因此运用静电地板、静电鞋,静电手 环及接地线,将所产生之静电导地,以免影像到电子产品。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1405102115912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1-08 12:52 |
pkkbkraa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终身成就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7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wxwkimo于2007-01-8 12:51发表的 :


静电是一种物理现象,人体是一个带电体,例如握手时感到针刺性的电击,这种情况在天气干燥情况下非常多见。天气干燥时,化纤衣物、地毯、坐垫、墙纸等受到摩擦,都会产生静电。据测定,人在地毯上行走,产生的静电电压超过2000伏特;穿或脱化纤纯涤纶衣服时的瞬间,电压可达5万~10万伏特。当静电电压达到2000伏特时,人的手指就会有所感觉;超过3000伏特时,就会产生电火花,手指尖会感觉到针刺样疼痛;超过7000伏特时,不仅身体会有被电击的感觉,正常的心电传导都会受到影响。


.......
我说的是能量那一题...不是静电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9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7-01-08 12:52 |

<< 上页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94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