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590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搖擺女郎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風沙很大,被沙暴活埋。
「只想戀愛,不想結婚」這話已被你說得不下八百次,可你真不想結婚嗎?事實上,這只是你口頭說說而已,結婚的念頭卻非常強烈,只是你還在願望與現實間徘徊不定。你的標準很高,不安分,因為戀人不如期待的完美,便會心有不滿,自然也就不願輕易被套牢。只要沒結婚,你就會覺得有找到理想對象的機會。

表情我一直都是呀~~~哈哈~~標準口是心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03 23:02 |
欣靈女媧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風沙很大,被沙暴活埋。
「只想戀愛,不想結婚」這話已被你說得不下八百次,可你真不想結婚嗎?事實上,這只是你口頭說說而已,結婚的念頭卻非常強烈,只是你還在願望與現實間徘徊不定。你的標準很高,不安分,因為戀人不如期待的完美,便會心有不滿,自然也就不願輕易被套牢。只要沒結婚,你就會覺得有找到理想對象的機會。


成功之路,是自己所創造出來滴

文章被評分(by 湯瑪軍用犬) | 理由: 預祝你心想事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1-03 23:20 |
迷糊a緰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6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風沙很大,被沙暴活埋。
「只想戀愛,不想結婚」這話已被你說得不下八百次,可你真不想結婚嗎?事實上,這只是你口頭說說而已,結婚的念頭卻非常強烈,只是你還在願望與現實間徘徊不定。你的標準很高,不安分,因為戀人不如期待的完美,便會心有不滿,自然也就不願輕易被套牢。只要沒結婚,你就會覺得有找到理想對象的機會 表情


能夠讓創造的生命不斷躍動,持續「自我變革」,
不斷走在「人間革命」旅途的人,就是人生的勝利王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1-03 23:24 |
紫色水母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2 鮮花 x7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紫外線太厲害,被曬死。
若是你沒受過感情傷害,那麼從戀愛到結婚,會是你憧憬的幸福過程和結果。可若受過感情創傷,並且內心深處還愛著曾經的戀人,那麼你便會把談戀愛當成麻藥,以此來減輕心靈痛苦。儘管麻醉過後會醒來,抑或只能獲得短暫解脫,但只要稍稍忘卻痛苦,你也就樂得消遣。不能醫好你心靈創傷,要結婚幹什麼?
表情 表情 表情


*****可愛~就是要帶回家~>///<*****
*****哭不等於懦弱,只是眼淚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Tainan National College of T | Posted:2009-01-04 22:13 |
shin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找不到樹和電線桿,憋尿而死。
對於你而言「自由大過天」,哪能被婚姻束縛?因為不結婚,就不要承擔沉重的家庭責任與壓力;因為不結婚,就不要履行婚姻合約被一個人困住;因為不結婚,想愛誰就愛誰……你喜歡被別人追的感覺,喜歡享受曖昧,可一旦結婚,這些優勢就統統沒了。不把命運交給任何一個人,不被婚姻牽絆,一生享有自由身。
表情 不是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1-05 15:29 |
關東最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紫外線太厲害,被曬死。
若是你沒受過感情傷害,那麼從戀愛到結婚,會是你憧憬的幸福過程和結果。可若受過感情創傷,並且內心深處還愛著曾經的戀人,那麼你便會把談戀愛當成麻藥,以此來減輕心靈痛苦。儘管麻醉過後會醒來,抑或只能獲得短暫解脫,但只要稍稍忘卻痛苦,你也就樂得消遣。不能醫好你心靈創傷,要結婚幹什麼?
表情 
唉...談戀愛真能解除痛苦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1-07 23:54 |
錦儀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創作大師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食譜資料庫, 美食天地
推文 x1993 鮮花 x50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找不到樹和電線桿,憋尿而死。
對於你而言「自由大過天」,哪能被婚姻束縛?因為不結婚,就不要承擔沉重的家庭責任與壓力;因為不結婚,就不要履行婚姻合約被一個人困住;因為不結婚,想愛誰就愛誰……你喜歡被別人追的感覺,喜歡享受曖昧,可一旦結婚,這些優勢就統統沒了。不把命運交給任何一個人,不被婚姻牽絆,一生享有自由身。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08 00:28 |
qoo200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4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野獸橫行,被咬死。
在你的世界裡充滿了童話的美好,你會認為只要王子和公主相愛,便會有幸福的結局。若是可以,你寧願自己的愛情穩穩當當發展下去,在這個速食愛情的社會中哪怕只談一次戀愛,也會覺得沒什麼遺憾,甚至會為自己的鍾情而自豪。與自己愛的人走入結婚殿堂——你把它看成今生最大的追求與成就
表情


當記憶隨風而逝, 當夢想掩埋在現實的壓力下, 我們就成為了只為名利而虛偽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3-05 23:00 |
嗨貓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187 鮮花 x728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紫外線太厲害,被曬死。
若是你沒受過感情傷害,那麼從戀愛到結婚,會是你憧憬的幸福過程和結果。可若受過感情創傷,並且內心深處還愛著曾經的戀人,那麼你便會把談戀愛當成麻藥,以此來減輕心靈痛苦。儘管麻醉過後會醒來,抑或只能獲得短暫解脫,但只要稍稍忘卻痛苦,你也就樂得消遣。不能醫好你心靈創傷,要結婚幹什麼?


殘缺的外表讓我笑容變得更陽光~~
常常給自己一個勇敢的微笑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3-07 12:31 |
ggty56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紫外線太厲害,被曬死。
若是你沒受過感情傷害,那麼從戀愛到結婚,會是你憧憬的幸福過程和結果。可若受過感情創傷,並且內心深處還愛著曾經的戀人,那麼你便會把談戀愛當成麻藥,以此來減輕心靈痛苦。儘管麻醉過後會醒來,抑或只能獲得短暫解脫,但只要稍稍忘卻痛苦,你也就樂得消遣。不能醫好你心靈創傷,要結婚幹什麼?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6-17 09:18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20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